关于换发2013版印刷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为做好全区印刷复制经营单位换发新证工作,即日起至2014年1月31日止,请各印刷复制经营场所持下列材料到佛山市禅城区同济东路区政府通济大院13楼1307室提交资料,咨询电话:82341361。
一、换发许可证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原《印刷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场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生产、经营负责人《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五)近两年的经营情况报告;
(六)2013年10月份电子缴税凭证;
(七)印刷设备清单。(在正文下方处)
二、注意事项:
1、上述提交的复印件,提交时需携带原件以便核对,提交的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2、出版物印刷、中外合资、外资独资企业提交材料为一式两份,其他印刷复制经营单位提交材料一式一份;
3、完成所有材料审核后,将统一核发《印刷经营许可证》(具体领证时间另行通知);
4、请各印刷复制经营单位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资料。逾期未按时办理换证手续的单位将不予换证,并予以公告注销,同时函告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5、领取新证时,务必将原许可证正、副本原件交回。
特此公告。
2013年11月26日
广东省新设立印刷企业设备清单.doc
媒体报道
音频视频
文件
部门解读
图解类
新闻发布会
访谈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