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关于落实广东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工作意见
区属各单位:
1月23日晚,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经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禅城马上启动实施以下十三项严格管控措施:
一、严控传染源
(一)严格筛查。落实镇(街道)属地责任,全面摸排湖北返(抵)粤人员、密切接触者和其他相关人员,并采取有力措施全力切断传染源。计划来禅城的武汉游客和探亲访友人员应全部劝退。(南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二)严格隔离。对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者采取隔离保护措施,特别是对疫情比较严重的镇街,果断采取切实有效隔离或封
闭措施。(南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区卫生健康局)
(三)严格登记。请近期去过武汉和来自武汉的在禅城人员、返(抵)粤学生等人员主动到居住地所在村(居)做好信息登记,要求此类人员每天早晚要测体温直到离汉14天为止,配戴口罩,避免到人流密集场所。(南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二、严遏传播途径
(四)严格监测。全面实行疫情监测检测,全面实施医院、码头、火车站、客运站、地铁站,公交枢纽中转站等重点场所的体温测量。(区交通运输局)
(五)严格停办。实行最大限度减少公众聚集活动的管制措施,花市、巡游、祈福、现场文娱表演等节庆活动全部暂停举办,暂时关闭图书馆、博物馆、演艺厅、影剧院、祖庙、仁寿寺,南风古灶等。必要时停工、停业、停课;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教育局,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六)严格监管。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农贸市场内外、餐饮店、生活小区等公共场所的监管和巡查。依法查处野生动物交易市场经营和餐饮店野生动物经营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在活禽经营限制区内的市场违法违规从事活禽经营的行为,督促市场落实“1110”措施。依法查处占用道路、市场周边小巷、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和生活小区等公共场所饲养、占道经营活禽的行为。(区卫生健康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南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三、全力救治
(七)严格施救。全力实行快速有效的医疗救治,落实首诊负责制,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收治,尽最大努力救治患者。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哨点作用。(南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卫生健康局)
(八)严格防护。全面加强院感防控、医务人员、市场售卖、商场、公交车、出租车司机车站等工作人员安全防护措施,做好专业培训工作。(区卫生健康局)
四、全力保障
(九)严格储备。迅速落实物资准备和场所准备,设立后备医院和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管理和医学观察场所。立即加强救护车、病房、治疗药物、消杀药品、检测试剂、医疗器械、防护用品等各项准备。(区卫生健康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十)严格维稳。迅速组织有关单位保障商品供应;开展市场联合执法监管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利用疫情造谣传谣、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犯罪和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确保防控期间物价稳定、市场平稳、人心安定。(南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
五、全民防治
(十一)严格宣教。严格落实防控知识宣传,引导公众提升自我防护意识,市民到公共场所全部要戴口罩,落实手清洁卫生,并减少私人聚会;严格落实公交车、出租车、私家车、居家等场所通风工作;同时,消除公众心理障碍,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全面加强爱国卫生运动,强化市民全面清除病媒孳生地。〔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各行业主管部门〕
(十二)严格社交礼仪。严格做好个人社交礼仪,咳嗽礼仪,用餐时,使用公筷等。〔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
(十三)严格政令。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发布和舆情监测工作。信息发布要及时主动、准确把握,实事求是,正确引导舆论,注重社会效果,回应社会关切。〔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
佛山市禅城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0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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