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雄彩陶瓷原料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前公示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我局现将下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相关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7月6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项目存在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项目名称 | 建设地址 | 建设单位 | 环评批号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佛山市禅城区雄彩陶瓷原料厂 |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紫洞开发区 | 佛山市禅城区雄彩陶瓷原料厂 | D2005-1-966 | 佛山市中科院环境与安全检测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 项目原企业名称为南海市南庄雄彩陶瓷原料厂,占地面积900平方米,年产锰红40吨、桔黄20吨、纯黄18吨;主要设备:燃气投式窑6m31台、燃气投式窑3m31台、打粉机1台;生产工艺:原料→混料→烧成→打粉→成品。 | 该项目按要求落实各项污染物防治工作。项目营运期燃气投式窑尾气喷淋水经收集循环使用,不设生产废水排放口;生活污水经自建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下水道;投式窑使用液化石油气作为燃料;燃气投式窑所产生废气经水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生产过程采用密封操作,原料粉尘经自然沉降后回用;根据验收监测报告﹝ZKJC-YM20170228﹞显示:项目废气处理后颗粒物监测值符合参照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其他炉窑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废气处理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监测值符合参照标准《大气污染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各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监测结果均符合《大气污染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各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受理单位:禅城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南庄分局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人和路维稳综治大楼4楼
联系电话:0757-85336829
传 真:0757-85336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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