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工商公安联合行动查获2宗涉嫌传销案件
根据《关于建立佛山市公安局与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执法机制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区局经检支队与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建立了联合执法和信息互通制度,并建立了涉传信息共享平台。近日,两部门利用这一共享平台,联合查获了2宗非法传销案件。
这2宗案件中,一宗是犯罪嫌疑人傅某以在广东中山某公司推行新的销售制度为由,在广东、湖南、广西、山东等地大肆发展会员。根据公安部门已经掌握的公司资料显示,该公司会员人头层级已达十七级,总会员人数达6300多人,涉案资金4500万元。该公司采用典型的拉人头购产品成为会员的非法传销模式,在资产运作及宣传推广中,具有隐蔽性强、欺骗性大,传播速度快、范围广、包装意识凸显等特点。另一宗案件则是犯罪嫌疑人郭某等以电贸通公司为平台,在互联网销售不具备使用价值的“电贸通技术套件”,以高额利润为诱饵,引诱他人参加传销活动。
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将上述2宗涉嫌传销案件中属于禅城区内的2名涉案人员的案件线索移交区局经检支队处理。目前这两宗案件正在联合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