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控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控中心工作。现制定选调方案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固废管理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各1名;从事固废管理的法学专业人员1名。
二、选调范围
面向全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已满试用期)。
三、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选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
选调公告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市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发布,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23日-2013年4月25日。
2、报名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市东下路12号佛山市环境保护局312室,联系人:江奕雄,电话:83321339。
3、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提供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工作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聘任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材料、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照5张及个人能力和业绩成果(如在公开或内部刊物发表的文章)等材料。
4、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在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中选择与职位条件相符的人员,电话通知其参加面试。
(二)面试和考察
考生进行面试,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
(三)聘用: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1.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公开选调岗位需求表
2.佛山市环境保护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