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服务专门有人盯
“一分钱不花,就见了3次律师。”遭遇欠薪的王先生在法援律师帮助下完成了仲裁、申请强制执行等程序。记者昨日获悉,不懂法的他能顺利完成这一切,得益于法律援助案件专人跟案制度的实施,专人协助、监控案件处理。
全程***监督案件处理
3个月前,王先生等14名被拖欠工资的工人因需要申请劳动仲裁,向勒流法律援助站申请法律援助。该站试点推行了民事法律援助案件专人跟案制度,律师跟进及时,整个案件办理效率很高。昨日,王先生满怀感激地对记者说:“律师很负责任,服务也很贴心。我们分文不用花,真的很感谢帮助我们的律师和勒流法援站。”
据了解,在实施法律援助专人跟案制度前,由于很多受援人文化程度不高,或者对相关的法律程序不熟悉,在案情陈述、证据收集、与律师沟通等方面存在困难,有时甚至会因此耽误诉讼、仲裁的时机。实施法律援助专人跟案制度以后,法援站的人员就不再只是简单地对案件、律师进行协调和分配,而是对法律援助案件从指派、办理到最后归档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
据介绍,专职人员在受援人与律师见面前都会做足“功课”,与受援人一起对案情进行充分的分析和准备,帮助、指导受援人准备好相应的材料,提醒他们应与律师重点进行哪些方面的沟通。在办案过程中,法援专人会及时提醒法援律师与受援人准时到法院(仲裁庭)开庭;开庭时,法援专人全程旁听;法援专人还会要求法援律师把起诉状、代理词、答辩状以及反映诉讼过程的一些文书通过传真等方式交到法律援助站,监督案件的援助工作进展,并记录在《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情况***表》上。
全区推广提升法援服务水平
顺德区司法局副局长李林枝表示,法律援助案件专人跟案制度的实施,旨在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的监督机制,保障公民享受平等、公正的法律保护。
去年4月7日至8月22日,勒流法律援助工作站作为试点单位,实行了法律援助案件专人跟案制度。8月以后,试点工作在容桂街道、陈村镇等镇街进一步推行。
这些法援站的试点工作取得了预期成效。
省司法厅对顺德实施法律援助专人跟案制度非常重视,对试点工作非常关注,省司法厅厅长陈伟雄在《顺德区法律援助处开展专人跟案制试点》信息上作了重要批示,“很好,适时总结推广”。
李林枝认为,实施法律援助专人跟案制度,加强法律援助质量监督,是在***《法律援助条例》、《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指导下,对法律援助监督工作的具体落实,是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的一次大胆创新,在群众与法援律师之间搭建了沟通的桥梁,为群众节省时间和精力。“为进一步提高基层法律援助的质量,顺德将全面实施民事法律援助专人跟案制度,指派专人全程跟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