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超载货主也要挨罚
聘请超载货车的企业,将面临1万元~3万元罚款
高明区交通、交警部门联合执法,查处超载货车。/区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供图
佛山日报讯 记者陈志业报道:对于聘请车辆运输货物的企业,如车辆出现超限超载情况,货主企业将面临1万元~3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会被吊销相应经营许可证。记者昨日从高明区治超办了解到,高明区现已落实治超新规,严治货车超限超载。
区交通部门统计数据显示,每年高明区的重大伤亡事故中,涉及超限超载的事故约占总重大伤亡事故量七成。除容易造成重大伤亡交通事故外,超载车辆会造成路面破裂,沥青损耗严重等问题,如三洲旧桥的损坏很大原因是由于超载车辆造成。
为此,高明区交通部门一直持续在治超工作上加强整治力度。去年,高明区共计治超卸货量22000吨,处罚金额达750万元。为更好地治理超限超载问题,保障区内交通安全秩序和降低公路养护成本,从9月21日起,高明区开始全面执行新《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违法超限运输车辆,将被拒绝驶入收费公路。此外,收费站车辆称重数据、照片、视频监控等资料,经确认后可以作为行政处罚的证据。
“过去,交警和交通部门治理超限超载时,分别沿用不同的法律法规,各自处罚,且处罚标准不一,新规落实后,将实行统一的处罚标准。”高明区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刘广伟表示,新规分别对处罚标准和处罚事项作更详细的规定。
根据新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驾驶员由交警部门进行罚款、记分处罚。如果执法人员在备案查核中发现,被查货运车辆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将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如车辆驾驶人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将责令驾驶人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另外,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将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新规强调,聘请车辆运输货物的企业,如委托载货的运输车辆被证实超限超载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将对源头货主企业处1万元~3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其相应的经营许可证。“这一规定要求货主企业需参与到车辆运输的载重监督工作中,否则有可能会被牵连在内。”刘广伟说。
除了治理超限超载现象,高明区交通部门还将对非法改装加强整治力度。从3月份至今,高明区已对超过60辆通过改装以增加载重量的非法改装车辆进行处理,超过80辆货车经警告后完成自我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