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出台个人申办人才引进实施办法
深圳市人事局制定的《深圳市个人申办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07年4月20日开始实施。符合规定的高层次人才、投资创业人才、在职专业技术人才、国内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海外留学人员,均可以个人身份申办人才引进。《办法》开辟了人才引进的个人申办渠道,是该市人才引进政策的一项创新,对于加大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型人才引进力度具有重要意义。
《办法》规定高层次人才个人申办人才引进的,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国家认可的高级职业资格,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②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③近5年内省部级以上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或深圳市科技创新奖等奖项的主要完成人,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④在计算机、通讯、电子、西药等高科技领域拥有发明专利,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
投资创业人才个人申办人才引进的,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在深圳市依法登记注册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其所在企业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纳税300万元以上的;②在深圳市依法登记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的出资(合伙)人,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而累计分摊企业已缴纳税额60万元以上的;③在深圳就业的个人,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24万元以上的;④在深圳市依法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其所在个体工商户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纳税30万元以上的。投资创业人才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纳税额超过前款规定纳税额一倍以上的投资者,其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
在职专业技术人才个人申办人才引进,则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国家认可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年龄在35周岁以下;②属于当年发布的深圳市人才引进目录紧缺类或特殊类人才;③近2年连续在深圳市缴纳社会保险。
国内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个人申办人才引进,则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②属于国家计划内统招应届毕业生;③毕业院校属于当年度《深圳重点引进的自主创新人才毕业院校名单》范围;④所学专业属于当年度《深圳接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专业目录》中的重点引进专业;⑤取得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0分以上。全日制应届博士毕业生申办人才引进手续,不受前款第3、4、5项条件限制。
海外留学人员个人申办人才引进,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在国(境)外学习,具有国(境)外学士以上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②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各类在职人才、应届毕业生和海外留学人员个人申办人才引进,须通过市、区人才服务中心代理,引进后的人事档案关系须在相应的人才服务中心进行人事代理。(深圳市人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