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文化与城市同呼吸
2011年4月21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集体亮相。近年来,佛山中院通过多种方式,积极推进司法公开。 |
日前,一份《关于落实佛山团“两会”建议的情况报告》送抵至市委书记李贻伟跟前。这份报告展现了佛山中院过去一年围绕队伍建设、服务大局、化解社会矛盾及加强司法宣传力度方面,所付出的努力。李贻伟阅毕,给予肯定的批示,认为佛山中院是“人民信任的法院”。
近年来,佛山法院以文化建设激发创新改革,通过裁判文书改革、社会纠纷治理模式创新等一系列举措,为佛山法治文化、城市文化注入了新的活力。
推陈出新
创举不断惠及民生
今年元旦刚过,顺德均安某洗水有限公司因3家服装厂未按时支付50多万元服装洗水加工费,来到法庭请求帮助。
办案法官丘永鸿发现这3起债务纠纷牵涉金额及争议均不大,于是准备调解处理。得知债务人和均安牛仔洗水协会关系密切,丘永鸿又立即和协会取得联系,希望通过协会的影响力进行协调。如此一来,不但有利于将纠纷在诉前化解,也有利于案件的执行。
事实上,这只是顺德法院的一个寻常案例。去年,该院通过加强对行业协会调处纠纷的司法指导和联动协调,共同构建了“诉前联动调解”机制。
“诉前联动调解”机制也仅是佛山法院创新社会管理手段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佛山中院开展裁判文书改革,昔日文中说教式的条款明显减少,全文采用通俗易懂的文字解法释法,更利于市民接受。
家住禅城同华小区的罗世全,对此深有体会。今年6月,因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罗世全与侄子再度对簿公堂,并再一次败诉。当拿到法官的判决文书时,罗世全欣然接受了败诉结果:“一直以为判决文书生硬难懂,但这份在释法之余,更阐述亲情、人性,令人反思。”
对此,民三庭一位资深法官表示,裁判文书是法官审判思路和自由心证过程体现,折射法官的人文气质和品性修养。尤其针对二审上诉案件、争议较大的案件,如果仅是简单罗列事实和裁判理由,很难有效化解当事人的矛盾。
针对执行难问题,去年7月,佛山中院全面推行主动执行制度。“这是一种事先征得债权人同意前提下,由审判庭主动移送立案庭立案执行,无需债权人申请执行的制度。”佛山中院执行局负责人告诉记者,债权人同意主动执行的,民商事审判部门会在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10个工作日内,向债权人询问债务人履行情况。
与此同时,法院还通过集中拍卖等方式,提高案件执行质量,“在实施集中拍卖改革前,屡现黑恶势力干预拍卖;实施集中拍卖后,拍卖成交率明显提高。”
文化引领 秉持公正推动改革
在2011年7月佛山中院举办的首届“十杰法官”评选活动中,“秉持公正、维护正义”也成为“十杰法官”的首要评选标准。
“公正司法,化解矛盾”是“十杰法官”周芹在审判工作中坚守的工作信条,力求每一起案件都能达到定纷止争、息诉服判的最佳效果。庭前庭后,她还十分注重对当事人进行法律宣传,消除他们因不懂法而产生的抵触情绪。在她办结的477件案中,其中以调、撤方式结案的145件,历经一审程序调、撤率能高达30.3%,做到无一起矛盾激化,无一起当事人上访、信访事件发生。
在佛山中院,还有许许多多平凡的法官秉承着这些信条,围绕维护正义,有力推进各项工作。
佛山中院司法公开的步子越迈越大。通过每周院领导接访日、判后答疑、案件流程查询电话、新闻发言人平台、官方微博晒判决、直播案件庭审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积极推进司法公开。
惩治老赖的力度越来越强。2011年,佛山中院通过建立“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主导、各有关部门参与”的大执行工作格局、开通“人民法院执行征信系统”定期公布执行失信信息、与公检联合制定《意见》打击规避执行的行为,与国土、房产、工商、户籍、银行等建立信息快速查询系统等系列大型措施,对老赖形成“围剿”震慑。
佛山中院及时保障老百姓权益的路子越来越广。如今,佛山中院通过多形式开展诉前联调,与行业协会、知识产权协会、劳动仲裁等组织共同构建行业联调等措施拓宽老百姓及时发现问题、提早解决纠纷的渠道,并通过在全省率先制定《立案信访窗口工作手册》、实行领导定期接访等系列举措强化信访工作,畅通申诉信访渠道,降低信访发案率。
2011年10月,佛山中院立案信访窗口在全国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经验交流会上被最高人民法院通报表扬。
完善各项制度也是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据了解,佛山中院近年先后制定并出台了《涉诉信访规定》、《合议庭工作规则》、《过问案件登记制度》等规章制度,以制度保公正、促高效、守廉洁。今年8月,佛山中院又制定出台《关于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问责的暂行办法(试行)》。
专家看法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副校长、教授石佑启:
以文化促工作
助力法治建设
佛山法院以文化建设,引领改革创新的运作模式,难能可贵。佛山法院通过文化建设与审判实践相结合,倡导法院文化建设于办案实践之中,用文化促进工作,使法院干警真正做到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取得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然而,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并非纯粹只是一场运动,更不是迎合社会的“时尚”。培育“崇法致公、追求卓越”的法院精神,塑造“公平公正、博学笃行、廉洁自律”的法官品格,才是法院工作的需要,也是广大市民期盼所在。
这就要求制度建设与行为规范并举。法院在注重制度建设与文化理念对接的同时,应在制度约束中进一步植入文化基因,始终坚持以人为本。
法治佛山
依法优化政务环境
11月17日,佛山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率先提出调动全社会力量,建设“善治佛山”。“善治”概念也首度进入人们视野。“善治”作为公共利益最大化的治理过程,依赖于公权力的法治运行,依赖于社会力量的合作管理、共建共享。
对此,佛山中院院长陈陟云认为,“善治佛山”的前提和基础必然是“法治佛山”。法院作为审判权力机关,既是公权力的行使者,又是城市管理、社会建设的参与者,必须在推进“法治佛山”、“善治佛山”建设上积极作为。而围绕“善治”主题,佛山法院下一阶段将继续依法优化政务环境。
目前,佛山正在推进大部制改革,开展社会管理体制综合改革试点。陈涉云说,这其中必然涉及政府职能转变、行政主体变更等一系列问题。为此,法院应通过主动司法、延伸服务,依法支持行政体制改革,从而打造更加公正高效、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
针对党代会着重提出的信用城市建设,陈陟云则强调,必须用法治来引领市场经济主体的活动方式,用法治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下一步,法院将进一步建立健全执行征信系统,探索建立诚信信息采集汇总机制,为我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提供信息资源。
此外,佛山法院将进一步加强司法公开建设,探索公开与审判、执行工作有关的规范性意见、审判纪要,让公众充分了解司法裁判尺度和执行工作规程,并且通过推进网络、微博庭审直播,增进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