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条硬措施打响蓝天保卫战
高明坚决落实大气环境改善方案,做好大气环境整治工作
昨日,在高明高建广场施工工地围蔽墙上,喷淋装置减少工地扬尘。/佛山日报见习记者吕润致摄
佛山日报讯 记者何志勇报道:记者昨日从区环保局获悉,《高明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硬措施方案》(下称《方案》)已正式出台。该方案将下一阶段大气质量改善工作细分为六大部分、共27条硬措施均明确指明牵头责任单位。
此番出台的《方案》包含27条硬措施,将大气质量改善工作细分为工业污染源、工地(裸地)扬尘源、道路扬尘源、露天焚烧、移动污染源以及工作保障等六个方面的防治措施。
在此前出现问题较多的工地(裸地)扬尘源方面,《方案》要求全区所有在建工地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现场围蔽、砂土覆盖、路面硬化、洒水压尘、车辆冲净、场地绿化“六个100%”要求,精细化落实扬尘防治。在轻度污染管控期间,位于国控测点1公里范围内的工地,必须停止土石方作业等扬尘工序; 在中度及以上污染管控期间,所有工地必须停止土石方作业、拆除施工等扬尘工序。
在工业污染源方面,各镇(街)、各部门要强化企业专项整治,开展区域执法行动,针对全区“小散乱污”企业开展整顿工作,不达标的企业一律停产。而高明孔堂空气质量监测点1公里范围内不再允许有高污染燃料企业、“散乱污”企业生产。
此外,在重点道路扬尘源的管控方面,方案要求切实保障重点道路的洒水、清扫频次,分别至少不能低于8次/天、4次/天。露天焚烧污染源和移动污染源的管理上,《方案》 则对露天焚烧行为、渣土车撒漏行为以及黑烟车治理提出了严格的工作要求。
在全区环保攻坚会议于本月13日召开后不到72小时,高明就已迅速落实《方案》27条硬措施。在昨日,高明区环保局便与各镇街环保局召开了蓝天保卫45天攻坚会议,各项执法检查任务明确下达至各相关部门。除了一如既往对大气环境质量的重视以外,本次出台《方案》明确牵头单位,规定实施时间的做法也是工作快速开展的原因之一。
“《方案》 最后一项内容就是工作保障,要求各镇街、西江新城管委会,区各相关单位的主要领导要带头治气,每半个月至少开展1次现场一线工作指导,带头垂范,形成常态。”高明区环委办相关负责人介绍,27条硬措施都有相对应的牵头责任单位与配合执行单位,每条措施都有规定完成时限。
高明区环保局局长熊鹏程表示,昨日关于督促各部门加快推进27条硬措施落实到位的要求已经下发至各个镇(街)与部门。由于27条硬措施的责任单位涉及全区多个部门,区环委办也会积极与部门协调,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每周高明区环委办都会与区问责办对每项措施进行“回头看”复查,一旦发现有“屡查不改”或“屡改不善”的情况,将启动对负责部门的追责程序。
此外,针对荷城三洲片区大气质量下降明显的情况,近期杨和、明城、更合环保分局将抽派人手支援区执法队伍,着重做好三洲片区“小散乱污”工业企业的综合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