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755-8882 815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5月16日发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

法释[2007]8

20074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22次会议通过)

  为公平、公正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保证破产审判工作依法顺利进行,促进管理人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一、管理人名册的编制

  第一条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应当指定管理人。除企业破产法和本规定另有规定外,管理人应当从管理人名册中指定。

  第二条高级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本辖区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及专职从业人员数量和企业破产案件数量,确定由本院或者所辖中级人民法院编制管理人名册。

  人民法院应当分别编制社会中介机构管理人名册和个人管理人名册。由直辖市以外的高级人民法院编制的管理人名册中,应当注明社会中介机构和个人所属中级人民法院辖区。

  第三条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及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均可申请编入管理人名册。已被编入机构管理人名册的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可以申请编入个人管理人名册。

  第四条社会中介机构及个人申请编入管理人名册的,应当向所在地区编制管理人名册的人民法院提出,由该人民法院予以审定。

  人民法院不受理异地申请,但异地社会中介机构在本辖区内设立的分支机构提出申请的除外。

  第五条人民法院应当通过本辖区有影响的媒体就编制管理人名册的有关事项进行公告。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管理人申报条件;

  (二)应当提交的材料;

  (三)评定标准、程序;

  (四)管理人的职责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公告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申请编入管理人名册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执业证书、依法批准设立文件或者营业执照;

  (二)章程;

  (三)本单位专职从业人员名单及其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四)业务和业绩材料;

  (五)行业自律组织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以及有无被行政处罚或者纪律处分情况的证明;

  (六)人民法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七条破产清算事务所申请编入管理人名册的,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营业执照或者依法批准设立的文件;

  (二)本单位专职从业人员的法律或者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或者经营管理经历的证明材料;

  (三)业务和业绩材料;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材料;

  (五)行业自律组织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以及有无被行政处罚或者纪律处分情况的证明,或者申请人就上述情况所作的真实性声明;

  (六)人民法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八条个人申请编入管理人名册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律师或者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以及执业年限证明;

  (二)所在社会中介机构同意其担任管理人的函件;

  (三)业务专长及相关业绩材料;

  (四)执业责任保险证明;

  (五)行业自律组织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以及有无被行政处罚或者纪律处分情况的证明;

  (六)人民法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九条社会中介机构及个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适用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三款第四项的规定:

  (一)因执业、经营中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受到行政机关、监管机构或者行业自律组织行政处罚或者纪律处分之日起未逾三年;

  (二)因涉嫌违法行为正被相关部门调查;

  (三)因不适当履行职务或者拒绝接受人民法院指定等原因,被人民法院从管理人名册除名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缺乏担任管理人所应具备的专业能力;

  (五)缺乏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六)人民法院认为可能影响履行管理人职责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编制管理人名册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专门的评审委员会,决定编入管理人名册的社会中介机构和个人名单。评审委员会成员应不少于七人。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本辖区社会中介机构以及社会中介机构中个人的实际情况,结合其执业业绩、能力、专业水准、社会中介机构的规模、办理企业破产案件的经验等因素制定管理人评定标准,由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人的具体情况评定其综合分数。

  人民法院根据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确定管理人初审名册。

  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将管理人初审名册通过本辖区有影响的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十日。

  对于针对编入初审名册的社会中介机构和个人提出的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申请人确不宜担任管理人的,人民法院应将该社会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从管理人初审名册中删除。

  第十二条公示期满后,人民法院应审定管理人名册,并通过全国有影响的媒体公布,同时逐级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第十三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分批确定编入管理人名册的社会中介机构及个人。

  编制管理人名册的全部资料应当建立档案备查。

  第十四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企业破产案件受理情况、管理人履行职务以及管理人资格变化等因素,对管理人名册适时进行调整。新编入管理人名册的社会中介机构和个人应当按照本规定的程序办理。

  人民法院发现社会中介机构或者个人有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应当将其从管理人名册中除名。

  二、管理人的指定

  第十五条受理企业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一般应从本地管理人名册中指定。

  对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及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法律关系复杂、债务人财产分散的企业破产案件,人民法院可以从所在地区高级人民法院编制的管理人名册列明的其他地区管理人或者异地人民法院编制的管理人名册中指定管理人。

  第十六条受理企业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一般应指定管理人名册中的社会中介机构担任管理人。

  第十七条对于事实清楚、债权债务关系简单、债务人财产相对集中的企业破产案件,人民法院可以指定管理人名册中的个人为管理人。

  第十八条企业破产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清算组为管理人:

  (一)破产申请受理前,根据有关规定已经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认为符合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

  (二)审理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案件;

  (三)有关法律规定企业破产时成立清算组;

  (四)人民法院认为可以指定清算组为管理人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清算组为管理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从政府有关部门、编入管理人名册的社会中介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中指定清算组成员,人民银行及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按照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派人参加清算组。

  第二十条人民法院一般应当按照管理人名册所列名单采取轮候、抽签、摇号等随机方式公开指定管理人。

  第二十一条对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或者在全国范围有重大影响、法律关系复杂、债务人财产分散的企业破产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公告的方式,邀请编入各地人民法院管理人名册中的社会中介机构参与竞争,从参与竞争的社会中介机构中指定管理人。参与竞争的社会中介机构不得少于三家。

  采取竞争方式指定管理人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专门的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案件的特点,综合考量社会中介机构的专业水准、经验、机构规模、初步报价等因素,从参与竞争的社会中介机构中择优指定管理人。被指定为管理人的社会中介机构应经评审委员会成员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采取竞争方式指定管理人的,人民法院应当确定一至两名备选社会中介机构,作为需要更换管理人时的接替人选。

  第二十二条对于经过行政清理、清算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破产案件,人民法院除可以按照本规定第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指定管理人外,也可以在金融监督管理机构推荐的已编入管理人名册的社会中介机构中指定管理人。

  第二十三条社会中介机构、清算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管理人职责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企业破产法

  第二十四条第三款第三项规定的利害关系:

  (一)与债务人、债权人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

  (二)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三年内,曾为债务人提供相对固定的中介服务;

  (三)现在是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三年内曾经是债务人、债权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四)现在担任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三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

  (五)人民法院认为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管理人职责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清算组成员的派出人员、社会中介机构的派出人员、个人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管理人职责的,可以认定为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三款第三项规定的利害关系:

  (一)具有本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情形;

  (二)现在担任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三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四)人民法院认为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管理人职责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在进入指定管理人程序后,社会中介机构或者个人发现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并向人民法院书面说明情况。人民法院认为社会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不应指定该社会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为本案管理人。

  第二十六条社会中介机构或者个人有重大债务纠纷或者因涉嫌违法行为正被相关部门调查的,人民法院不应指定该社会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为本案管理人。

  第二十七条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应当制作决定书,并向被指定为管理人的社会中介机构或者个人、破产申请人、债务人、债务人的企业登记机关送达。决定书应与受理破产申请的民事裁定书一并公告。

  第二十八条管理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人民法院的指定。

  管理人一经指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管理人应当履行的职责全部或者部分转给其他社会中介机构或者个人。

  第二十九条管理人凭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刻制管理人印章,并交人民法院封样备案后启用。

  管理人印章只能用于所涉破产事务。管理人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终止执行职务后,应当将管理人印章交公安机关销毁,并将销毁的证明送交人民法院。

  第三十条受理企业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指定管理人过程中形成的材料存入企业破产案件卷宗,债权人会议或者债权人委员会有权查阅。

  三、管理人的更换

  第三十一条债权人会议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申请更换管理人的,应由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并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

  人民法院在收到债权人会议的申请后,应当通知管理人在两日内作出书面说明。

  第三十二条人民法院认为申请理由不成立的,应当自收到管理人书面说明之日起十日内作出驳回申请的决定。

  人民法院认为申请更换管理人的理由成立的,应当自收到管理人书面说明之日起十日内作出更换管理人的决定。

  第三十三条社会中介机构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会议的申请或者依职权迳行决定更换管理人:

  (一)执业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注销;

  (二)出现解散、破产事由或者丧失承担执业责任风险的能力;

  (三)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四)履行职务时,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债权人利益受到损害;

  (五)有本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清算组成员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第三十四条个人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会议的申请或者依职权迳行决定更换管理人:

  (一)执业资格被取消、吊销;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三)履行职务时,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债权人利益受到损害;

  (四)失踪、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五)因健康原因无法履行职务;

  (六)执业责任保险失效;

  (七)有本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清算组成员的派出人员、社会中介机构的派出人员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第三十五条管理人无正当理由申请辞去职务的,人民法院不予许可。正当理由的认定,可参照适用本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第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对管理人申请辞去职务未予许可,管理人仍坚持辞去职务并不再履行管理人职责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更换管理人。

  第三十七条人民法院决定更换管理人的,原管理人应当自收到决定书之次日起,在人民法院监督下向新任管理人移交全部资料、财产、营业事务及管理人印章,并及时向新任管理人书面说明工作进展情况。原管理人不能履行上述职责的,新任管理人可以直接接管相关事务。

  在破产程序终结前,原管理人应当随时接受新任管理人、债权人会议、人民法院关于其履行管理人职责情况的询问。

  第三十八条人民法院决定更换管理人的,应将决定书送达原管理人、新任管理人、破产申请人、债务人以及债务人的企业登记机关,并予公告。

  第三十九条管理人申请辞去职务未获人民法院许可,但仍坚持辞职并不再履行管理人职责,或者人民法院决定更换管理人后,原管理人拒不向新任管理人移交相关事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和具体情况,决定对管理人罚款。对社会中介机构为管理人的罚款5万元至20万元人民币,对个人为管理人的罚款1万元至5万元人民币。

  管理人有前款规定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编制管理人名册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停止其担任管理人一年至三年,或者将其从管理人名册中除名。

  第四十条管理人不服罚款决定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级人民法院应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五日内作出决定,并将复议结果通知下级人民法院和当事人。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16 10:13:25重新编辑
深圳福永新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镇富桥第一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镇富桥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镇第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镇第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镇第一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第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镇新和同富裕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镇同富裕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天汇工业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国际机场骏丰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镇新和村同福湾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镇白石厦东区农电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镇峻丰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镇塘尾富源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翠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华伦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新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镇新塘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镇怀德第五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镇三星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星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沙井新发工业区老王派遣公司      深圳沙井西部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沙井新桥第一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沙井新桥第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沙井新桥第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沙井共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沙井镇沙头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关于我们 加入我们 人力资讯TOP500 网站地图 临时工招聘信息兼职招聘信息

劳务派遣 深圳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中介 2
  1. 红安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举行客座教授聘任仪式
  2. 伊春林校铁力市食药用菌研发基地在铁力市挂牌成立
  3. 觅儿寺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质量回头看脱贫户问卷调查工作
  4. 人民网国道G358线新罗小池至上杭古田五龙段公路完工通车
  5. 宜昌市将通过市民e家公共平台推送无公害肉菜品牌
  6. 民宗局热孜燕副市长到乾元观调研
  7. 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到武进区市场监管局进行考察交流
  8. 市场监管局 孟河分局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9. 勤业二社区退役军人云课堂开课啦
  10. 社区开展第二个学习日活动
  11. 红安高楼村画好乡村治理最大同心圆
  12. 红安县审计局驻村帮扶同甘苦锦旗感恩表谢忱
  13. 金沙社区两位九十多岁老人接种新冠疫苗
  14. 张昕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15. 二程镇开展5月党委理论中心组(扩大)党史专题学习
  16. 市政协视察利用外资工作
  17. 同唱韶华乐曲喜迎新春佳节
  18. 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调研工作座谈会在我市召开
  19. 岱岳区国家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奶牛产业项目进展顺利
  20. 五营区森防指组织开展三清工作
  21. 西林区公路道路建设全面竣工
  22. 红星区前进社区党支部***组织开展离退休党员干部学习实践
  23. 人社局召开职业技能培训新政解读暨2020年度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部署会
  24. 南夏墅街道南夏墅社区组织开展第三届妇女运动会
  25. 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来横山桥镇开展专题督查
  26. 经发局 乐奥医疗上榜2020年度最具投资价值医疗健康企业高值耗材榜TOP10
  27. 杏花林业站学党史办实事除虫害
  28. 从旧难门走向新南门——夷桥路变形记
  29. 七里坪镇党史学习读书班开展第六期党史学习教育
  30. 翰墨飘香清廉家风
  31. 龙岩市开展永远跟党走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32. 太平桥镇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防范化解灾害风险
  33. 检察院 市审计局来院召开经济责任审计进点会
  34. ***、省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保障节前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
  35. 合家欢乐闹元宵邻里相聚新丰情
  36. 省卫计委调研组来我市调研指导创卫工作
  37. 高创澳海联合国内知名基金投资我市高新技术企业
  38. 省环保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
  39. 民宗局市政协委员视察我市宗教团体建设情况
  40. 质监局常州市人大法工委调研电梯及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立法工作
  41. 春节慰问台胞台属情系两岸温暖人心
  42. 眼科普查活动
  43. 岱岳区特殊病种资格认定次数增加手续简化
  44. 楚剧天明天亮亮相第四届湖北艺术节
  45. 红安交通人顶烈日、冒高温坚守防疫一线
  46. 我为群众办实事将小改造惠民生
  47. 张家胜聚焦实体出实招实现更高质量发展
  48. 全市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座谈会暨龙岩文明风首发式举行
  49.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召开
  50. 曾群调研红安县司法所建设工作
  51. 五角场社区召开四方联席会议
  52. 汤旺河区以双帆实现远航
  53. 于家村开展垃圾分类培训会议
  54. 横林镇举办武进党建云平台积分考核管理培训班
  55. 全市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56. 雪堰镇开展春季校园食品药品安全检查
  57. 五营局召开第三次木材竞价销售会
  58. 住建局勠力同心抗疫情业主捐赠暖人心
  59. 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宣传周活动启动
  60. 消除疟疾守护健康
  61. 社区走访了解民意提高服务
  62. 红安县司法局杏花司法所持续开展乡村法治带头人培训工作
  63. 志愿者们积极投身红安紧急抗疫行动中
  64. 县市场监管局严把网络外卖准入关确保餐饮食品安全
  65. 国网泰安供电公司保障电网运行
  66. 华龙社区改造项目首期安置房将有望2022年年中交房
  67. 汤旺河区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四不变和三不放过
  68. 科技局 科技局加强人才招引
  69. 商务局 省友协柏苏宁会长来新北区工作调研
  70. 宜昌市新增一省级重点产业集群
  71. 武进区全面开展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镇创建工作
  72. 市城管执法局坚决打赢创城迎审攻坚战
  73. 遥观镇平安志愿者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活动
  74. 泰城41场活动迎新春
  75. 鄂博楚星少年手拉手夏令营开营四百余名新疆儿童来宜交流
  76. 齐种廉洁花扬清风正气
  77. 锦旗表真情公证促维权
  78. 老君山林场抓实疫情防控工作
  79. 湖北红安惠农公益基金会向红安县高桥镇中心卫生院捐款40万元
  80. 翠峦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全省法律知识考试
  81. 红安县林业局召开党组(扩大)中心组党史专题学习
  82. 农业农村局 新北区农业农村局开展屠宰企业非洲猪瘟自检能力专项检查
  83. 泰安***纯壳聚糖纤维产业化世界性难题
  84. 杏花乡人大代表鄢吉柳捐资带动村民共建美丽乡村
  85. 区市场监管局召开商超行业守法诚信经营暨落实市场主体责任推进大会
  86. 市人社局政务服务一次办妥事项实行365服务模式
  87. 金鸡闹新春欢乐闹新春
  88. 五营区森防指对林场所快速扑火队进行应急反应演练
  89. 带去党组织的新春问候和祝福
  90. 高体健率省政协调研组来我市调研疫苗等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91. 工信局局机关第二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
  92. 戚墅堰街道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93. 东平县已出台五项措施确保农民减负政策真正落实到位
  94. 纪委监委 新北区清明缅怀先烈云祭扫线上汲取百年党史力量
  95. 经发局 中国石化江苏常州加油站光伏能源示范工程开工
  96. 凌晨出击查处百吨王
  97. 红安县林业局深入驻点村调研乡村振兴工作
  98. 暖心红安县检察院这项便民服务让北京律师赞不绝口
  99. 高新区新年首个工作日开展项目拉练两个多小时开出47张药方
  100. 红安县森防站积极救助猫头鹰幼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