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41万人工薪所得不再缴税
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将于9月1日起实行。记者昨日从市地税局了解到,经测算,个税修改后全市约有41万人工薪所得不用再缴税,减幅约为71%;个人所得税减收约6亿元,降幅约为37%。
今年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将工资薪金项目费用扣除标准从现行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将现行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改为七级,取消了15%和40%两档税率,同时将第一档税率由5%降为3%。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将于9月1日起实行。
据了解,以2010年为基数,修法前全市(不含顺德)缴纳工资薪金项目个人所得税的人数为57万人,费用扣除标准提高到3500元后,则原来2000元至3500元这个幅度的纳税人不用缴纳工资薪金项目的个人所得税。经测算,这部分减少纳税人数约41万人,缴纳工资薪金项目个人所得税的人数降为约16万人,减少幅度约为71%。
以2010年为基数,修法前全市(不含顺德)缴纳工资薪金项目个人所得税为16亿元。经测算,修法后工资薪金项目个人所得税减为约10亿元,减收约6亿元,降幅约为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