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办复
1、来电人甘先生咨询:我想了解现时高明区正在实施摩托车下乡补贴的政策,现我拟申请摩托车下乡补贴。请问:高明区摩托车下乡补贴的申请是否有截止时间?若有,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高明区财政局回复:按现行摩托车下乡政策,执行时间从2009年2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结束,为此如果你是农村户口,在这段时间购买属于下乡补贴范围的摩托车可以享受到补贴。但请在2013年2月底前办理申请,逾期不可办理。
2、来电人何***咨询:我是高明荷城户籍人员,曾在韶关参保,现在荷城参保。现拟将韶关社保关系转入高明。请问:省内社保关系转入有什么条件? 佛山市高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回复:参保人按规定在我区就业并参保后,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1)在本区参保; (2)具有本区户籍的;(3)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不符合上述保险关系转入规定的,暂不能办理将省内社保关系转入高明。 3、来电人杨***咨询:我10月份在荷城街道购买了一套一手房,因遗失了购房***导致不能办理银行按揭手续,现拟补办购房***。请问:我应带什么资料到哪里补办购房***? 高明区地方税务局回复:纳税人遗失由开发商开具的购房***的处理流程如下:(1)若该***为非电子***的:(a)使用***的单位和个人丢失***,一律于***丢失当日或次日(节假日顺延)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公告声明作废。(b)取得***的一方丢失已填开的***联,可要求开具***方提供所丢失***的存根联或记账联复印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作为合法凭证入账,一律不得要求开票方重复开具***。(2)若该纳税人遗失网络开具的***,应报告税务机关,并办理挂失手续。***已交取票方的,可由开票方在***在线系统查询打印该***信息,加盖***专用章后交取票方作为入账凭证,不得重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