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大鹏新区2018年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统计局《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将在新区范围内开展2018年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调查对象:大鹏新区内四下城镇私营法人单位及四下城镇非私营法人单位
二、调查时间:2019年1月16日至2019年2月15日
三、调查方式:网上填报。请各有关单位登陆深圳市统计局数据网上直报系统(http://www.sztj.net.cn/index.jsp)进行填报(专业选择劳资专业,法人码与初始密码均为组织机构代码9位数),具体填报步骤(详见***)。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个体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不得伪造、篡改。”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广东省统计管理条例》、《深圳特区统计管理条例》等有关条款进行处罚。请有关单位接到本通知后,积极配合做好填报工作。
特此通知。
***:劳资报表填报操作步骤(市直报系统)
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
2019年1月15日
新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填报咨询联系方式:
张嘉涵 82340356
谷少珂 82347244
杨瑞权 28333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