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关于全面推行留痕计划实施意见
为全面深入推进“留痕计划”,创新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断提升行政服务效率,提高城市管理治理水平,加快推进“美丽大鹏”建设,根据新区“留痕计划”现场工作会议精神,在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结合新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基本内涵及主要目标
(一)基本内涵。
“留痕计划”是由新区纪工委牵头,通过在新区各部门推行标准化的岗责设定和流程优化,构建信息化系统平台,实现履职全过程的留痕可溯,提升部门执行力和廉政风险防控能力的创新型工作体系;也是落实部门业务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重要工作。
(二)主要目标。
1.严格规范权力运行,增强廉政风险防控能力。通过全面梳理部门岗位职责、重点业务流程,实现标准化的岗责设定和流程优化,严堵履职过程的风险漏洞,做到依法执法、审批和监管;通过构建主责业务与党风廉政建设深度融合的科技信息化系统平台,实现履职监管的“数据监督”,降低履职过程的主观随意性,降低履职风险,提升廉政风险防控水平。
2.强化行政执行力,有效提高行政效率。通过构建专业化、标准化、信息化的业务操作系统平台,实现业务专业化、工作程序化、操作智能化,有效提升执法、审批、监管、服务和重大项目建设等领域的工作效率。
3.实现履职留痕可溯,落实尽职免责机制。通过履职过程可追溯的留痕体系,记录干部履职尽责过程,落实尽职免责机制,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留痕计划”工作组工作内容。
1. 统筹协调。负责统筹组织各单位开展“留痕计划”工作,统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引导各试点单位岗责梳理、风险查找及防控、流程优化、信息化平台建设和制定标准化管理规范。
2. ***督办。***解决各单位“留痕计划”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对试点单位“留痕计划”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对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进行考评。
3. 总结宣传。及时掌握各单位工作情况,收集汇总信息,总结经验成果,统一宣传报道。
(二)列入“留痕计划”单位工作内容。
1. 岗责梳理。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三定方案”,进一步明晰岗位职责,落实部门、科室、具体岗位的职责要求,进一步明确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部门领导、业务等各个岗位的职责内容,把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2. 风险查找及防控。通过自己找、领导提、集体定等多种形式,查找岗位职责、业务办理和运行机制等方面可能存在的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科学、可行、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
3. 流程优化。结合业务特点,按照廉洁、高效、便民的原则,优化操作流程,包括部署计划、决策审批、具体承办、监督检查、归档整理等环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业务流程,制定操作流程图,打造标准化、规范化的业务操作流程。
4. 信息化平台建设。立足实际业务需要,开发运用操作性强、效率高的信息化系统操作平台,实现智能化留痕和监管,构建主责业务与党风廉政建设深度融合的防控体系。
5.制定标准化管理规范。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将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程序转化为制度性成果,制定出台本单位业务操作规范,逐步建立以工作岗位为点,执法、审批、监管等环节为线,以及监督“留痕”为面的制度体系。
三、进度安排
(一)第一批“留痕计划”单位要按照要求继续推进“留痕计划”工作,并完善提升。“留痕计划”工作组及时***督促。
(二)根据“留痕计划”工作进展,将新区经济服务局、生态保护和城市建设局、城市管理和水务局、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局、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大鹏交通运输局、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大鹏管理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大鹏分局、国际生物谷坝光指挥部办公室等单位列入“留痕计划”的第二批单位。列入“留痕计划”的单位要成立由部门主要领导牵头负责的“留痕计划”工作小组,有计划、分步骤开展“留痕计划”工作,明确重点任务和责任主体,扎实做好推进工作,并请各单位上报“留痕计划”工作小组联系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7月1日-7月10日)
(三)全面梳理单位规章制度、机构设置、职权事项、岗位职责,完成职责清晰、权限分明、内容详尽的标准化岗位职责设定。(7月11日-7月31日)
(四)根据实际对本部门重点业务进行梳理分解,找准业务关键环节及廉政风险点,促进业务工作高效开展,防止不廉洁行为发生,出台操作性强的业务流程指引。(8月1日-8月31日)
(五)借助科技手段,打造科技化、信息化系统平台,保证对业务办理过程的动态监管和可追溯复查,提升履职效率。(9月1日-11月30日)
(六)将本部门实施“留痕计划”过程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程序进行制度性汇编,出台本部门的业务标准化操作规范。(10月1日-12月31日)
新区“留痕计划”工作组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协调新区相关部门“留痕计划”工作安排,实现在新区全面推行“留痕计划”。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新区全面推行“留痕计划”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的工作点多面广,按照新区主要领导要求,将在综合办、组织人事局、经济服务局各抽调1名工作人员充实新区“留痕计划”工作组,并聘请相关专业机构协助开展 “留痕计划”。
(二)加强后勤保障。
请新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做好后勤服务保障,提供开展“留痕计划”的日常工作办公场所(可容纳10-15人),并充实完备办公设备设施,为推动“留痕计划”工作给予服务支持。
(三)加强经费保障。
各单位要合理安排经费预算,对打造信息化系统平台、推动“留痕计划”工作开展给予充分的经费保障。请新区发展和财政局给予经费保障支持。
(四)加强考核考评。
新区纪工委要定期对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评估,对未按照规定推进“留痕计划”工作,导致进展缓慢、存在问题较多的要督查督办;对成效明显、群众满意度高的要及时宣传推广,发挥好典型示范作用。今年底对各单位“留痕计划”工作进行考评,考核结果作为部门“一把手”年终考核及单位考核的重要参考。
五、其他事项
本意见由新区纪工委负责解释。后续列入“留痕计划”的相关单位,按照本意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