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的发放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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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8日发表
各区财政部门拨付补贴经费后,教育行政部门应在学期结束前将补贴经费发放至相关幼儿园(市属幼儿园的补贴经费拨付至市投资控股公司),原则上按学期发放。补贴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其中1300元(每学期650元)用于退还或抵扣符合补贴申领条件的在园儿童缴纳的部分保教费:已按学期缴纳保教费的在园儿童,一次性退还给儿童家长;按月缴纳保教费的在园儿童,从收到补贴经费的下个月起抵扣应缴保教费,三个月内抵扣完毕;剩余200元分两部分使用,一是用于退还符合补贴申领条件的在园儿童家长已垫付的儿童体检费,退费标准执行市教育局和市卫计委的相关规定;二是用于购买儿童读物或玩教具,开展全园教育教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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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2 21:07:2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