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公安分局马田派出所快速处置一宗寻衅滋事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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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8日发表
2021年11月12日,光明公安分局马田派出所接一群众赖女士报警称,其在马田街道合水口社区振明路附近停放的电动车被他人故意损坏,现报警求助。接到报警后,马田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侦查并快速抓获一违法嫌疑人黄某胜(男,27岁)。
经查,黄某胜与赖女士因生活琐事产生纠纷,11月12日3时许,黄某胜用石头砸毁赖女士停放在上述地点的白色电动自行车,造成电动自行车的前大灯、车前壳受损。
经讯问,黄某胜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第二十条第四项之规定,光明公安分局给予黄某胜行政拘留八日的行政处罚。
光明公安分局在此提醒广大市民:遇有矛盾纠纷应通过合理合法途径予以解决,决不能触碰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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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4 12:07:4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