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情况通报(第二十五期)
为保障我市食品消费安全,根据年度抽检计划、监管实际以及食品安全热点舆情应对需要,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我市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的食品开展了专项抽样检验工作。
一、总体情况
本次共抽检生产、流通、餐饮环节食品517批次,涉及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生产经营主体387家次,共检测食品指标2099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40批次,涉及不合格食品类别有饼干3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糕点9批次、粮食加工品13批次、肉制品3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水果制品1批次、速冻食品3批次、糖果制品3批次、调味品1批次、饮料2批次,涉及不合格项目为食品添加剂、品质指标、标签。
二、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在选购、存储食品时应注意:
一是购买包装食品应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并保存凭证,看清外包装标签标识中的相关信息,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
二是购买食品后按照标签所示方式保存、按照标示使用方法加工食用。老人、孕妇、婴幼儿、免疫力低下和易过敏人群应特别关注食品标签标示中的“食品适用人群”,散装食品注意适量购买,妥善贮藏。
三是外出就餐要到证照齐全、环境卫生的餐馆,选择量化分级B级以上的“笑脸”餐厅,不选择无证或卫生环境差的路边摊,不食用感官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品、不食用颜色鲜艳的酱腌制肉类、不食用河豚鱼和不明来源野生蘑菇;网络订餐时应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较好的第三方平台和餐饮服务单位,要注意查看卖家的食品安全相关证照,选择近距离、熟悉的餐饮单位订购,尽量缩短食物运送时间;就餐过程中,如发现餐饮服务单位供售的食品腐败变质、感官性状异常的,要第一时间停止食用,就餐后如出现食物中毒症状,应注意保留证据,尽快就医,并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特此通告。
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4日
相关稿件:
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情况通报(第二十五期)抽检合格信息.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