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批市优秀拔尖人才纳管43人
备受关注的第11批市优秀拔尖人才选拔圆满落下帷幕。经过一系列严谨的选拔程序,全市共有43名优秀拔尖人才脱颖而出,其中专业技术类35名、企业经营管理类4名、高技能人才类2名、农村实用人才类2名,是历年来选拔范围最广、选拔力度最大的一批。这也是在市委、市政府对《汕头市优秀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重新修订后开展的第一次大规模的人才选拔,与前10批选拔工作相比,具有鲜明的特点和重大的突破。昨天,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同志就此次选拔工作的相关情况接受了记者的独家专访。
记者:首先,请问第11批市优秀拔尖人才的选拔是在什么背景下开展的?
人才办:为进一步落实人才强市战略,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加大了人才工作力度,制定、出台了多项关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和措施,其中尤以去年9月修订完善的《汕头市优秀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汕市发 2008 14号,以下简称《办法》)为重。《办法》以优秀拔尖人才队伍建设为抓手,统筹抓好以高层次人才为重点的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意义重大。《办法》第九条规定“市优秀拔尖人才原则上每两年选拔一次,每批管理期限四年”。上一批即第10批市优秀拔尖人才于2006年初纳管命名,按规定,2008年应该选拔纳管第11批市优秀拔尖人才。这次市优秀拔尖人才选拔工作可以说是作为抓好我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一次重要契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这次人才选拔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批示,对选拔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要求提出明确的要求,保证了这次选拔工作的顺利开展。
记者:这次市优秀拔尖人才选拔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是什么?
人才办:为严格执行新《办法》有关规定和精神,我们明确提出:第11批市优秀拔尖人才的选拔,要以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汕市发 2004 22号)为指导,坚持党管人才原则,严格选拔标准,严格选拔程序,坚持“四不唯”,即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注重德才和业绩,倡导原创意识和团队精神,突出学术领先、技术拔尖和发挥领军作用,强调社会实际贡献和经济效益。为确保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达到预期成效,我们提出了“四个原则、四个结合”:一是坚持严格标准、总量控制的原则,将评审工作与落实科学人才观紧密结合起来;二是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将评审工作与建立科学评价机制紧密结合起来;三是坚持突出重点、服务发展的原则,将评审工作与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四是坚持优化结构、综合平衡的原则,将评审工作与激发基层人才积极性紧密结合起来。同时,我们提出了“三个优先”,即优先从产业界选拔人才,优先从我市支柱主业、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选拔人才,优先选拔研究成果面向市场、能较好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在一线做贡献创业绩的优秀人才,做到好中选优,优中拔尖。
记者:这次市优秀拔尖人才的选拔,与以往相比,有哪些重大突破?
人才办:首先,在选拔范围上有突破。市优秀拔尖人才从1988年开始选拔,20年来共选拔了10批,按人才类别讲,主要选拔的是专业技术人才。这次选拔对象不再局限专业技术人才,与我们原来提出的“六大人才素质提升计划”相对应,涵盖了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遍及工业、建筑、农业、宣传、文化、艺术、教育、体育、卫生、基础研究等行业,充分体现了科学人才观和大人才观内涵。同时,打破管理权限,把中央、省驻汕单位也纳入我们的选拔范围。其次,在选拔形式上有突破。在单位推荐的同时,我们允许在同行专家、学术团体或行业协会提供具有真实性证明材料的基础上,可以个人自荐。个人通过自荐方式参与选拔尚属首次,充分体现了鼓励人人成才和“不拘一格”的选人观念。经过各地各部门的层层筛选、淘汰和评审,我们接受申报224人,涉及7个区县、17家市直单位和7家中央和省驻汕单位。申报热情之高、人选层次之高,远超以往任何一届。再次,选拔程序上有突破。为体现真正的公平、公正,在评审阶段,我们把原来的一次评审改为分组评审和综合评审两次评审,一次安排在考察前,一次安排在考察后,并完全按照评委的投票情况,根据各类人才相应的选拔比例,由低至高逐级淘汰,增加了选拔的透明度。在评委设置上,前后两次评审的评委不交叉、不重复,且严格执行工作回避规定。同时,为真正做到好中选优、优中拔尖,综合评审阶段,首创考察对象与评审组集体见面陈述个人业绩这个环节,让参与选拔人才展示自我,亮出个性特长;让评审成员横向比较,全力“捕捉”人才。最后,选拔标准上有突破。这次选拔不看“出身”、不排资历,凸显“四不唯”原则,力争做到“重成果、重业绩,看能力、看贡献”。在选拔重点上,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实行“三个优先”。如工业类人才选拔了8人,是各人才类别中最多的。因此,评审的结果,总体来讲还是比较让人满意的。
记者:这次选拔程序非常细致严密,能否就此做一个详细的介绍?
人才办:选拔工作从2008年9月初开始酝酿,9月底全面启动,到今天为止,已历时3个多月,走了10多个步骤和流程,整个选拔过程充分体现了公正、公平、透明,更加科学、客观、严密。一是公告。去年9月26日,市委组织部正式印发了《关于选拔第11批市优秀拔尖人才的通知》,并在《汕头日报》、汕头组织工作网等新闻媒体发布公告,进一步扩大选拔工作透明度。二是部署。去年10月9日,市委组织部专门召开“选拔第11批市优秀拔尖人才”工作部署会。三是推荐。去年9月26日至11月25日,各基层单位根据选拔标准和条件,按管理权限自下而上逐级向上推荐申报。四是初审。这次选拔将初审权下移到各区县、市直各单位以及中央和省驻汕单位,由各单位对照评审条件,对本地本部门的推荐人选进行审核、排序和筛选。五是申报。根据选拔方案,我们规定单位申报截止时间为去年11月25日,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去年11月20日。凡进入评审阶段的推荐人选,全部都是在规定的期限内推荐申报的。经各地各部门的第一轮筛选,共推荐申报224人。六是审核。市人才办、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的同志,对全部224名申报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和校核,建立一个简单的选拔人选基本情况信息库。七是初评。根据申报人选行业分布情况,把专业技术人才类按行业组织了8个评审小组,对各类人才进行分组评审。每个小组分别邀请5名评委,在充分讨论酝酿的基础上进行投票推选。评委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领导、同专业专家、同行业在管市优秀拔尖人才三部分组成。八是确定考察对象。市委组织部召开部长办公会议,听取分组评审情况,按各评审组评委投票排序情况,分类别按票数确定79名考察人选,平均淘汰率达65%。九是组织考察。从市委组织部和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抽调20位同志,组成4个考察组,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资料校核、实体察看等办法,对79名考察人选的品德、才能、业绩、效益和影响进行全方位的考察,重点考察考察人选的业绩和行业影响力及其产生的实际经济社会效益。十是面述业绩,综合评审。我们分两场各设9名评委,对78名考察人选(原定79名考察人选中1人因故退出)进行综合评审,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记名投票,选出拟命名人选。经市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研究后,召开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会议,审定命名人选。
记者:你认为这次选拔的43名命名人选总体上有哪些特点?
人才办:这次43位市优秀拔尖人才命名人选,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人才类别涵盖较广。此次纳管43名,因为增加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等新类别,扩展了纳管范围,是历年来纳管最多的一次。43名命名人选中,区县15人,市直单位19人,中央和省驻汕单位10人;男38人,女5人;中共党员24人,民主党派3人,其他16人。二是整体素质比较高。35名专业技术人才类人选中,学历方面,博士8人,硕士5人,占37.1%人;在职称方面,正高13人,副高15人,占51.4%。三是年龄结构趋向合理。我们统计了一下,43位市优秀拔尖人才命名人选,平均年龄43.5岁,正当创业的最佳年龄,有一定发展潜力。在选拔年龄条件放宽了5岁的情况下,比目前在管106名市优秀拔尖人才48.2岁的平均年龄仍下降了4.7岁。
记者:最后问一个问题,对这次未能入选的考察对象,你有什么希望和要求?
人才办:这个问题提得很好。这次选拔淘汰率确实不低,若与进入选拔程序的申报人选224人比,淘汰率达82.4%;与进入考察环节的78人比,还有44.9%。这次选拔出来的人才很优秀,未能评上的很多人也很优秀,因为名额限制的缘故,有近半数进入考察环节后未能选上。因此,希望这次被命名为市优秀拔尖人才的人选要珍惜荣誉,不断超越自我。同时,也希望没有评上的人选不要气馁,要再接再厉,保持上进心,勤奋工作。市委组织部将对他们给予重点关注,纳入视野,作为市优秀拔尖人才后备人选,列入人才库。相信是金子终究会发光,希望他们勇于参与,再创佳绩,继续参加下一批次的选拔,为汕头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本报记者李岱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