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事项)第二期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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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3日发表
汕商务管函〔2021〕20号
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事项)项目库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务管函〔2021〕28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开始申报促进外贸转型升级2021年度第二期项目资金(支持期限为2021年1月1日-6月30日所产生的项目),请组织符合条件的支持对象对照“通知”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详见***),于7月23日(星期五)前向我局提交申请。
汕头市商务局
2021年7月1日
(联系人:贸易管理科 许智航 联系电话:88931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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