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一重点严管出秩序交警部门开展中心城区系列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针对近期中心城区摩托车私装遮阳(雨)伞、大货车闯禁行、公共汽车冲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有所抬头的情况,汕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从现在起至今年年底,在中心城区组织开展系列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和督导行动。
本次整治行动以自然月为行动周期,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整治。从8月19日至11月19日,在中心城区开展为期3个月的摩托车集中整治行动。此外,9月份组织开展“中心城区大货车违法闯禁行专项整治行动”;10月份组织开展“危运车辆外观标识不符要求和闯禁行专项整治行动”;11月份组织开展“中心城区公交车冲红灯和不按车道行驶专项整治行动”;12月份再次组织开展“中心城区摩托车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为2012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悬挂非特区号牌的摩托车进入城市中心区域行驶打下坚实基础。
为使整治行动取得扎实成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要求各交警大队要围绕整治重点,迅速组织警力开展调研分析,掌握各类列入整治范围车辆在辖区内行驶的特点和规律,并根据不同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同时采取定点监控和机动巡逻相结合的模式,抽调专门力量组成行动组进行清查整治,加大对以上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本着“宣传教育先行”的原则,交警支队将结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和“创文”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贯穿到各项集中整治行动的始终,通过报纸、电视、电台、互联网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报道专项整治的动态和进展情况,曝光各类典型交通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交警支队还要求各级交警部门要充分运用各种管理手段,对交通违法行为要坚持做到发现必纠、教育即改,交通违法现象不消除不放行,不搞以罚代管。要用足法律法规规定,处罚到位,对相关违法当事人一律按法定处罚上限从严从重处罚。
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