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深圳市坪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只有深圳市坪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68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207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预算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我区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区因公出国(境)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我单位2018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从机动预备费调配使用。
⒉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90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
⒊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178万元,其中:2018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225万元,减少主要原因2017年行政区成立,新设部门按照公务用车改革的规范要求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现区属各单位公务用车已基本配备完成,2018年暂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178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8万元,主要公务用车燃料、维修、保险等,费用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较上年增多。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