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海阳光项目第37幢一二层商铺局部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事项批前征询意见公示
汕规公示〔2013〕37号
4月11日,龙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华建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龙湖区珠池街道妈屿社区居民委员会、汕头市佳润房地产有限公司、汕头市龙光置业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位于42街区的“尚海阳光”项目第3、7幢一、二层商铺局部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事项。
申请变更内容:“尚海阳光”项目第3、7幢临韩江路小区入口两侧的两个二层商铺施工图调整,调整范围是:3幢3Q-1轴至3Q-2轴的第一至第二层(销售房号为第5幢114连214号房)、7幢7Q-13轴至7Q-14轴的第一至第二层(销售房号为第6幢101连201号房)。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以及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要求,我局将该申请事项进行公示。凡与此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项目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之日起七日内,凭身份证或单位证明等有效证件向本局提出申述(申述材料采用书面形式)。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申请的变更图纸可在汕头市城乡规划局公众网站(网址:http://www.stghj.gov.cn)查阅。有关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市城乡规划局建设工程科(黄山路32号投资大厦4楼)查询,电话88787935,联系人彭同志。
申述和监督电话:88787912
特此公告。
附图:
二○一三年四月十五日
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