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东方中学二合一平板电脑采购项目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汕头市东方中学的委托,对汕头市东方中学二合一平板电脑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SKST17-A051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东方中学二合一平板电脑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及资金来源:预算人民币543,900.00元。财政拨款。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货物的名称、范围及主要内容及要求)
1.汕头市东方中学二合一平板电脑采购项目;
2.内容及数量:汕头市东方中学二合一平板电脑采购项目1项(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的《主要设备技术规格要求》,包括货物供货、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及相关服务)。
3.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所有采购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并交付给采购项目学校正常使用;
4.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5.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6.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7.该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7年4月6日至2017年4月12日五个工作日(注:根据《广东省实施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或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三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不是制造商时,在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4.投标人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原件装订在正本,副本为复印件);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4月7日起至2017年4月13日期间(每天9∶00至12∶00,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楼1807)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人可在报名后3天内自行前往采购项目学校现场勘察,勘察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七、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购买时带齐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提交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或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三级或以上资质。
6.《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17年4月27日下午3时00分(提前半小时接收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楼1807。
十、开标时间:2017年4月27日下午3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楼1807。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年4月6日至2017年4月12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汕头市东方中学
联系人:林主任 联系电话:(0754)88547971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4-87123068
传真:0754-87123068 邮编:515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4-87123068
发布人: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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