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举办市区(县)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业务培训
为有序推进市、区(县)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编制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清单编制任务,8月3日上午,我市举办业务培训,邀请省编办审改办李学经副主任进行业务培训,并由市农业局法制科陈国标科长作试点经验介绍,市、区(县)各单位具体负责清理工作的业务人员参加培训。
会上,李学经副主任围绕推行权责清单制度的重要意义、工作背景、重点任务和具体要求进行辅导。他指出,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是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的一项重大改革任务,是行政审批目录管理制度的拓展,是抑制政府部门自我扩权、促进政府规范职权行为、防止行政权力设租寻租的需要。为了更好指导各单位开展清理工作,他重点从清权、减权、制权、晒权等四个方面为与会同志作深入讲解。他强调,在清权环节,要注意清理范围依据、注意职权内外之分、注意职权类别之分,做到“全、细、准”;在减权环节,要加大权责事项的取消力度,合理确定市、区(县)权责事项行使层级,理顺部门横向权责关系;在制权环节,要遵循“合法与合理结合”的原则划分好责任事项,遵循“共性与个性结合”的原则明确责任事项,遵循“事前与事后结合”的原则强化监管与问责;在晒权环节,要规范权责清单的形式和权责事项的编码,逐步编制运行流程图,确保今年底前完成推行市、区(县)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工作。
市农业局法制科陈国标科长结合去年我市纵向权责清单试点工作经验,从启动清理、收集材料、修改完善、形成全面清理目录等具体环节入手,详细介绍了权责事项的清理方法与工作步骤,并结合实例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10类划分标准进行讲解,对编写对应责任事项时存在分歧的疑难问题进行解答,为接下来各部门开展工作提供借鉴。
通过培训,与会人员对编制权责清单的重要意义有了更加全面、深入的认识,进一步明确权责清单清理、审核、编制、公布等环节的工作要求和操作细则,为有序推进全市权责清单制度工作夯实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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