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经济促进局组织召开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培训会议
近日,龙岗区经济促进局党委组织召开了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培训会议。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洪剑峰同志为全体党员干部详细解读了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主要内容和特点。洪书记从《准则》和《条例》的修订背景、新旧对比、主要内容、主要特点及其新举措和新要求等方面,结合一些具体的生动的正反面典型案例,向全体党员干部上了一堂精彩的党风廉政辅导课。
洪剑峰同志指出,两项法规一正一反、相互配套,《廉洁自律准则》共8条、281字,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是党员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标准;《党纪处分条例》共3篇11章133条17000余字,围绕严明的党纪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准则》和《条例》的修订和颁布实施,这是***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举措,对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展党内民主、严明党的纪律,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进一步提升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都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最后,洪剑峰同志向全体党员干部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准则》和《条例》,逐步增强法纪观念。要将印发的两项法规作为对照检查的标准,加强纪律观念,严肃党性纪律,时刻做到自觉维护和遵守党的纪律。二是要切实从我做起,模范遵守党的纪律。要汲取反面典型案例教训,时刻保持警钟长鸣,做到慎独、慎微、慎欲,对党纪国法要心存敬畏,在纪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三是要做到严格执纪,充分发挥党纪作用。要严格要求自己,在遵守纪律、执行纪律中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头维护党的纪律。四是要做到敢于负责,逐步强化主体意识。要敢于承担责任,不仅自己要遵纪守法,而且还要坚决抵制周边违法乱纪行为发生,争做一名有党性有血性的优秀共产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