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公诉出庭直播让商家快速下架了一批侵权电脑
2021年7月8日,随着龙岗区法院一审判决落槌,由龙岗区检察院付正权副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并全程网络直播的辖区首例开机商标侵权案件划上句点。最终案件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决通过刷机让系统显示“清华同方”注册开机商标的黄某荣、朱某峰分别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各处罚金15万元。
2021年9月14日,龙岗区人民检察院收到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清华同方)公司赠送的“维权普法,共建和谐”牌匾。权利人告知承办检察官,自该案件被诉直播后,在商家圈子中引起了大规模的警示示范效应,据其核查,案子被诉被判后,市场上至今未见相同的侵权产品,且部分之前准备发律师函要求停止侵权行为的淘宝商家,也在观摩案件直播获悉判决后,自动下架了相关产品,案件的办理与庭审直播,取得了良好法治效果、社会效果,为他们节约了大量的维权支出。
时间回溯到今年4月22日,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司法宣传,龙岗区人民检察院联合龙岗区法院,依托中国庭审公开网、新浪司法频道等网络直播平台,在经过对近期典型案例的筛选比对后,决定对黄某荣、朱谋峰等人刷机侵犯开机商标假冒注册案件进行庭审直播,并由本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全国优秀公诉人——付正权出庭支持公诉,通过借助网络平台放大宣传效应,为潜在犯罪分子上一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直播课”。
该案庭审直播后,受到了媒体的广泛关注报道,有效地震慑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也为企业权利人后续维权提供更为有力的司法保障,极大地缩小了企业的维权成本和时间周期,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重要的检察助力。
下一步,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检察办案职能,继续创新司法办案手段,丰富拓展普法宣传形式,综合打击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多的检察智慧与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