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门区司法局蔡基生局长入村检查指导法律顾问进村(居)工作村(居)法律顾问要把律师公益服务当成一项事业来做
9月29日上午,斗门区司法局局长蔡基生同志一行4人到莲洲镇检查指导法律顾问进村(居)工作,实地考察了大沙社区、莲江村、石龙村的村(居)法律顾问办公场所,并与值班律师开展了深入交谈。
“我(担任村居法律顾问)是抱着开阔视野、拓展思维的心态来的。”石龙村值班律师潘永红在评价这份工作时说道,认为担任村(居)法律顾问不能一味追求回报,要从做公益的角度去看待。蔡基生局长高度赞扬了潘永红律师的积极心态和敬业精神,呼吁全区村(居)法律顾问要把律师公益服务当成自己律师生涯的一项事业来做,才能更好地融入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大环境中。
蔡基生局长在检查过程中指出,随着法律顾问进村(居)工作的不断推进,取得的成效越来越显著,但也暴露出不少问题:如监督管理不够到位、宣传发动不够深入、信息收集不够全面、沟通协调不够畅顺等,需要各参与方高度重视,继续加温加力,为斗门区创新基层社会管理提供有益的实践经验,为创建“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法律保障。他强调:一是要广泛宣传,发动到位,让每一户村民口袋里都有一张私人法律顾问的名片;二是要双向联动,发挥到位,让村(居)委会和村民真正把法律顾问当成“私人医生”,为涉及到切身权益的法律事务“把脉开方”;三是要不搞平均,考核到位,让村(居)法律顾问甘于俯下身段真正成为村(居)法治环境的“私人管家”。
(图为蔡基生局长检查驻村法律顾问开展法律服务工作的相关档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