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工作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今年5月15日正式施行。6月24日上午,龙岗区组织开展全区政务公开培训工作,切实做好新《条例》实施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过渡、有序衔接,不断增强龙岗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和公开能力。全区各街道和区直单位100多人参加了培训。
当天,培训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上海政法学院教授、知名专家肖卫兵为参会人员讲授新《条例》及政务公开热点问题,并介绍了其他地市先进的基层试点经验;第二部分,由盐田区人民法院速裁庭副庭长、一级法官董学军授课,结合新《条例》的适用,讲授依申请公开诉讼实务。
培训要求,各部门、各街道要围绕新《条例》全面抓好贯彻落实,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配套措施,做好新旧条例衔接过渡工作。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和时限,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监督方式和程序等内容进行修改完善。同时,要扎实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及依申请公开工作,将新《条例》的宣传解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依托政府(部门)网站、微信微博、单位宣传栏及各类宣传屏等载体,多种形式向人民群众广泛宣传解读新《条例》的新举措、新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