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积极扶持股份合作公司转型发展--550万元拨付给11家公司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龙岗区有关部门了解到,2007年度龙岗区股份合作公司转型发展专项扶持资金550万元已于7月9日开始陆续拨付到布吉、坂田、南湾、坪山、葵涌、大鹏、南澳等7个街道的11家股份合作公司。这是龙岗区成立股份合作公司以来,区政府扶持股份合作公司转型发展的第一笔扶持资金,此举标志着区政府对股份合作公司的扶持从政策支持开始转向政策支持与资金扶持并进,将进一步加速推进股份合作公司转型发展。
据了解,龙岗区的股份合作公司是2004年城市化后,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转制而成。城市化改制及国家对加工贸易政策调整后,以出租经济为主体特征的股份合作公司的发展面临经营结构单一、投资面窄、管理不规范等诸多问题。2006年,由龙岗区国资办牵头,区府办、贸工局等相关部门及专家开展了《加工贸易政策调整与龙岗区股份合作公司发展政策研究》的专题调研,在深圳六大行政区中率先论证并采取措施规避风险。同时,区国资办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结合股份合作公司实际,在深入调查研究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牵头制定有关扶持方案措施。扶持方式主要有金融中介杠杆放贷、企业融资杠杆担保、贷款贴息、贷款贴保和专项资助与奖励等五种方式。此次55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主要包括特色农业、旧改、旅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