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群司法共建共治共享宝龙街道社区矫正社会服务体系建设初显成效
共建共治共享是当前社会治理的现代化新模式,宝龙街道司法所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时,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宽严相济”的原则,不断优化各个工作环节,提高各项任务的完成质量。通过一年的努力,宝龙街道司法所打造了集监管、教育、帮教于一体的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新平台,走出一条专业化、规范化、科技化、人性化的矫正之路,用实际行动践行着法治宝龙、平安宝龙理念。
2018年7月5日,宝龙街道司法所与辖区内7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共建“党群+司法”的社区矫正社区服务新体系,在辖区7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挂牌成立社区矫正社区服务基地。截至8月19日,宝龙街道司法所累计注册司法义工52人,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社区服务活动32场,社区服刑人员参与各类社区服务活动102人次,服务总时长456.5小时。“党群+司法”的社区矫正社区服务新模式顺应了社区服务回归社区,社区矫正社区参与的趋势,实现了宝龙街道司法所和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资源互补、信息共享,达到了社区矫正质量提升和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服务水平提高的双赢局面。
分类劳动改造、提升教育效果。司法所和党群服务中心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犯罪类型的不同,有针对性的安排不同形式的社区服务活动,通过组织交通肇事罪服刑的矫正人员参加维护交通秩序、文明出行劝导的活动,使其感受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提高这类社区服刑人员群体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通过组织诈骗罪、挪用公款罪的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各类环境卫生清洁、整理书籍、布置会场等活动,使其领悟到脚踏实地工作才是勤劳致富的“捷径”,投机取巧只会误入歧途事倍功半。安排社区服刑人员分类进行劳动改造,精细化社区服务管理,有效提升了宝龙街道社区服刑人员教育改造的效果。
社区服务回归社区。宝龙街道司法所扎实学习和践行社区矫正“枫桥经验”,发挥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作为社区基层组织熟悉社区环境与组织工作机动灵活的优势,以社区为单位,根据社区服刑人员所属社区具体情况,安排社区服刑人员到所属社区就近参加社区服务,减少了社区服刑人员花费在去社区服务基地路上的时间,提高了社区服刑人员参与社区服务的积极性。解决了以往单一的服务地点、位置偏僻导致的管理不到位、社区服务流于形式的问题。
监督检查不留死角。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组织各自社区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社区服务,监督记录社区服刑人员的出勤情况,并要求社区服刑人员按照实际情况在《宝龙街道司法义工队社区服务登记表》上签到,并将社区服刑人员的社区服务时长录入“深圳义工网”作为社区服刑人员考核的重要依据。宝龙街道司法所每周收集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的服务签到表,统计服务时长,每月月底盘点社区服刑人员社区服务完成情况,督促未完成社区服务的社区服刑人员按时完成规定服务时长,切实将监督检查落到实处,更好地掌握服刑人员动态,了解其在社区的具体表现。
服务社区,改造自我,一举多得。对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而言,新成立的司法义工队为他们补充了义工资源,缓解义工紧缺的压力;对社区居民而言,社区服刑人员的社区服务为他们提供了干净的社区卫生与良好的居住环境;对社区服刑人员而言,在自己所在的社区进行社区服务提升了自我价值,增强了社会责任感,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为在组织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社区活动的同时也会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各类知识技能培训,提高社区服刑人员知识水平和专业技能,实现服务社区,改造自我,一举多得的良好效果。
助力社区服刑人员融入社区。社区是社区矫正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社区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平台和矫正环境,引导社区服刑人员在所属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进行社区服务,让他们在不脱离家庭、不脱离自己熟悉的社会环境的条件下,对他们进行监督管理、教育矫正、社会适应性帮扶。有利于提高社区服刑人员的社区归宿感、认同感和依恋感、增强其社会适应性,帮助他们无障碍地融入社会。
宝龙街道司法所“党群+司法”社区矫正社区服务新模式是践行社区矫正“枫桥模式”的一次有益探索,在这一模式下社区矫正工作的效率和质量都得到显著提升,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各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组织的社区服务,增强社区矫正的社区参与,是提升教育矫正效果和矫正质量的有效途径,有力地促进了治安稳定、社会和谐,也为探索建立更加科学完善的社区矫正制度积累了宝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