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应急管理局关于深圳市南山区边坡地质灾害治理情况专项审计整改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深圳市南山区审计局(以下简称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8月20日至10月29日,对深圳市南山区边坡地质灾害治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审查2017年1月至2021年10月南山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情况,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我局高度重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针对审计发现问题认真组织落实整改,现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审计报告中“五、审计建议”中“(一)区应急管理局应统筹协调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监督责任单位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加强专业技术指导,及时编制南山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督促各相关单位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截至目前,我局已完成《南山区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征求意见稿)》的修订,发文给各单位征求意见,待《深圳市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后对照完善,及时完成编制印发,确保落实市防治方案相关工作要求,并确保于2022年汛前印发。
二、关于审计报告中“五、审计建议”中“(三)区应急管理局应会同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研究建立边坡日常维护管养的长效管理机制,制定维护管养工作方案,强化责任落实,巩固边坡治理工作成效,避免因维护管养不到位影响边坡治理成效”。
为做好我区已竣工验收的政府投资的斜坡类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维护工作,保证政府治理工程发挥防灾减灾功能,我局按计划实施政府治理工程管养维护,要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各街道办分别负责我区公园范围内以及街道辖区内其他边坡地质灾害隐患的日常巡查工作及边坡维护管养工作。各责任单位***政府治理工程的状态,检查并及时清理疏通排水系统,保证治理工程排水顺畅,及时发现并报告治理工程出现的变形破坏迹象,及时发现并阻止人为侵占、破坏行为等。
南山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