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宝集资函〔2019〕21号A宝安区集体资产管理局关于深圳市宝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20192330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魏剑彬、李秋花、林国亮、赵恩文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扶持石岩街道困难股份合作公司发展的建议》收悉,由于历史发展原因,目前石岩街道股份合作公司仍处于收入水平较低,集体经济薄弱,尤其后续发展陷入困境,正处于边缘化倾向的状态。加快困难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转型发展,一直是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之一,现就我局开展的具体工作说明如下:
一、开展综合培训,提升股份合作公司领导班子经营管理水平
2018年,我局多次组织全方位、多角度学习培训。在股份合作公司完成换届等时间节点,组织1轮大型综合性培训,培训股份合作公司新任领导班子共约300人;组织全区92家一级股份合作公司董事长到龙岗南岭村参观学习;分两批次带领新上任的71名董事长赴山东参观考察,学习社区治理、改革发展先进经验;联合区委党校带领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前往江西瑞金开展理想信念专题培训班,努力提高股份合作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的党性修养。
2019年,为推进《宝安区股份合作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薪酬管理制度指导意见》尽快落地,我局于3月27日、28日组织开展股份合作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薪酬管理制度指导意见培训;为进一步转变股份合作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的发展思路,拓宽经营视野,拟于今年分四批次组织已完成换届的股份合作公司新任董事长外出参训(第一批外出培训已在紧锣密鼓筹备中)。
二、扩大扶持范围,加大专项资金引导作用
紧紧围绕引导和扶持我区股份合作公司健康稳定发展,促进集体经济转型的总体目标,结合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形势、宝安区股份合作公司发展现状及相关政策规定,2017年9月,我局修订并出台了《宝安区扶持股份合作公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深宝规〔2017〕1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对困难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投入、兴建、自主开发或参与的生产经营性合法项目贷款,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给予每个项目累计不超过3年,且总额不超过500万元的贷款贴息补助。同一笔贷款已享受政府其他贴息补助的,不再给予贴息”和第三十七条:“困难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兴建或购置生产经营性合法建筑(含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若干规定》或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确权的生产经营性建筑),按其实际承担兴建费用的20%或购置费用的5%,给予一次性不超过300万元的补助”,符合申报条件的困难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可依规申请“贷款利息补助”和“购置兴建物业补助”。
三、以项目带发展,增强困难股份合作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造血功能
困难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要摆脱贫困的局面,不仅仅依靠扶持政策的引导作用,更要从自身实际出发,在提升领导班子经营管理水平的同时,探索可发展的建设项目。
为加快推进我区集体经济转型发展,改善全区集体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局面,根据领导指示,我局下一步将以粤港澳湾区建设为契机,以加快项目建设为主要推手,通过总结前期成功经验、协调解决股份合作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与困难来推动股份合作公司转型升级,引领股份合作公司加快融入湾区经济发展浪潮。2018年4月,我局已开展了股份合作公司已完成和未完成建设项目的统计收集工作。为更好了解项目现状并推动项目进程,2019年4月,我局将开展宝安区股份合作公司最新项目进展情况摸底工作,并收集各项目的用地范围图,以项目带发展,增强股份合作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造血功能,力求真正走出一条属于困难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的发展之路。
宝安区集体资产管理局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