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企业贷款利息(融资租赁)补贴项目贷前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企业:
为深化“政、银、企”联动,充分发挥宝安金融超市的融资功能,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金融超市服务水平和贷款利息(融资租赁)补贴项目申报效率,助力我区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我局将开展企业贷款利息(融资租赁)补贴项目贷前备案工作,具体如下:
一、企业意向申请贷款或融资租赁,在宝安区新安二路海关大厦20楼金融超市进行备案,提交《企业贷款利息(融资租赁)补贴项目贷前备案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加盖公章)。
二、企业结合自身资质在金融超市选择机构和产品。
三、符合补贴条件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规模以上企业(房地产企业除外)需在与金融机构签订合同十个工作日内,登录金融超市微信公众号提交相关信息数据。(关注“深圳市宝安金融超市”--点击“贷款贴息项目备案”--提交信息数据)
四、企业按照相关产业政策规定申请补贴。
五、通过金融超市入驻机构获得融资的企业,可获得贷款利息(融资租赁)补贴项目申报服务(如政策指导、资格确认及材料核实等)。
备案登记自2018年4月1日起实行,咨询电话:0755-27848401,咨询QQ群:(317604056) 。
特此通知。
***:1.企业贷款利息(融资租赁)补贴项目贷前备案表
2.流程图
深圳市宝安区经济促进局
2018年3月28日
***:
02***:备案表及流程图.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