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推动总部企业集聚扶持总部企业做大做强
为了加快总部经济发展,壮大总部经济规模,提高经济发展质量,促进南山区打造深圳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核心区,近日,南山区政府印发了《南山区鼓励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试行)》。
当前,南山区委、区政府牢牢把握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战略机遇,大力实施“科技创新+总部经济”双轮驱动发展战略,着力推动总部企业集聚发展,这是顺应中心城区发展规律,提升南山辐射力、影响力、竞争力的必然选择,对南山区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实现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和可持续的全面发展,建设世界级创新型滨海中心城区具有重要意义。
8月16日,南山区经济促进局局长王殿甲在南山区委大楼27楼影视中心演播室接受了“解读南山”主持人赵畅的采访。解读《南山区鼓励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试行)》制定背景以及具体的政策措施。
认定113家南山区总部企业
主持人:当前南山区正在大力实施“科技创新+总部经济”双轮驱动发展战略,去年深圳市也出台了《深圳市鼓励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您能先为大家具体介绍下《南山区鼓励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试行)》制定背景吗?
王殿甲:近年来,南山区提出要打造世界级创新型滨海中心城区的目标。围绕这一宏伟目标,南山区制定了“科技创新+总部经济”双轮驱动的发展战略。明确提出要进一步扩大辖区内企业的辐射力和影响力,加速推动总部企业集聚,扶持总部企业做大做强。2013年,南山区结合自身发展特点,制定了南山区总部企业支持政策,陆续认定了113家南山区总部企业,先后推出多项支持政策,有力地推动南山区总部经济发展。但同时,也存在着支持力度与企业高速发展不能完全匹配,后续服务力度不够等问题。
去年,深圳市修订出台了新的总部企业扶持办法,为贯彻落实相关精神,根据南山区主要领导的批示意见,南山区经济促进局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部门和企业意见,经过认真对比核算,拟定出台了《南山区鼓励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试行)》。
总部企业政策兼顾针对性与公平性
主持人:该文件的关键词是“总部企业”,您能不能简要介绍下南山区总部企业的相关标准及要求呢?
王殿甲:总部经济政策面向各行业,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综合考量政策的针对性和公平性,我们将总部企业认定标准划分为非金融类企业和金融类企业。针对非金融类企业,重点考虑企业的纳税和产值(营业收入)规模。要求企业在南山区主要税种形成南山区地方财力不少于700万元,根据各税种的留存比例测算,最低约达到4000万元税收;且纳入南山区统计核算的产值(营业收入)不低于6亿元,与辖区2017年工业及服务百强企业的门槛基本持平。金融类的企业,主要是针对金融总部企业、一级分支机构和金融类控股(或集团)公司和地方金融企业进行了分别界定。大家可对照文件进行判定,也欢迎大家来南山区经济促进局咨询。
补贴金额有所提高
主持人:据了解,自2016年起,南山区就推出了总部企业办公用房扶持政策,那这个政策有没有什么新变化呢?
王殿甲:针对南山区企业办公用房成本持续上涨,企业对办公空间需求增加的实际情况,南山区推出了总部企业办公用房扶持政策。除了为企业提供政策性产业用房外,对企业购置、租赁社会办公用房均给予一定的补贴。今年我们继续加大扶持力度,其中企业购置社会办公用房补贴由最高可获1000万元提高到3000万元;租赁办公用房,以前我们是连续补3年,企业最高可享受900万元的租金补贴,现在可以享受5年的房租补贴,最高可得2000万元。
总部企业规模扩大获奖励
主持人:办公用房问题是制约南山区企业发展的瓶颈,也是总部企业“成长的烦恼”,这次加大了扶持力度,相信会受到总部企业欢迎。接下来,请简单介绍下本年新增的扶持政策。
王殿甲:为了鼓励总部企业在南山区做大做强,我们对总部企业规模扩大进行奖励。为鼓励南山区总部企业在国际或国内发挥支撑引领、示范带头作用,对总部企业首次入选世界500强给予一定鼓励。此外,对各企业关注的用地政策我们在文件中也加以明确。
扶持政策覆盖企业关心的问题
主持人:扶持政策基本覆盖了企业关心的办公用房、日常经营扶持、用地支持,那除了资金扶持政策,针对总部企业有没有配套的扶持政策呢?
王殿甲:我们的扶持政策主要参考了南山区“绿色通道”企业的相关措施,对企业普遍关注的员工子女教育、医疗保健、人才住房等支持政策予以明确,进一步加大对总部企业的服务力度。
详解“形成我区地方财力”
主持人:看来这份文件干货十足,有个名词还要请教下,您刚才介绍的非金融类总部企业认定标准,除了营业收入,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标准是“形成我区地方财力”,请问地方财力是什么意思呢,在这份文件里具体是指哪些内容?
王殿甲:我们说的形成地方财力是指在我市缴纳的税款入库期内,企业所缴纳的税收计入南山区地方分成部分。具体到本份文件,我们主要是关注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注册地在南山为口径
主持人:总部企业从公司架构上,肯定会有下属的分、子公司。请问核算企业的产值(营业收入)、税收的口径是如何确定的呢?
王殿甲:我们通常以企业及其注册地在南山的分公司为口径来核算,如果企业在本区还有控股50%以上的一级子公司,提供相关股权证明后也可以纳入核算。
享受政策也要履行承诺
主持人:既要温暖服务,又要督促企业落实承诺和责任。享受了相关扶持政策的企业要履行哪些责任?
王殿甲:日常工作中,总部企业应按要求及时向区统计部门报送相关数据,对涉及变更企业名称、迁出等重大事项的,要及时书面告知南山区经促局。原则上,享受资金支持政策的总部企业,十年内不得将注册地、统计关系搬离南山区。如果搬离,或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我们要求企业退还所有获得补贴,并将失信行为纳入企业信用信息。
主持人:好的,感谢王殿甲局长的精彩解读,让大家更好地理解了《南山区鼓励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试行)》。许多企业对这份文件非常关注,我们就收到很多网友的提问,还请局长为网友解答一下。
市区政策可以叠加享受
网友“天朗气清”:“总部企业”的称号有有效期吗,市、区两级的总部企业优惠政策能否叠加享受?
王殿甲:我们对已认定的总部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复核一次,复核条件和认定条件相同。经复核不再满足条件的,不再具备南山区总部企业资格,停止享受相关优惠扶持政策。我们鼓励符合条件的区内企业积极申报深圳市总部企业,用好、用足市、区两级政策,政策可以叠加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