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6年深圳市万家企业节能培训的通知
各万家企业、重点用能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深圳市2016年度深圳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岗位节能培训工作的通知》(深经贸信息电资字〔2016〕92号)文件要求,定于2016年9月26日至28日举办宝安区、南山区万家企业及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岗位节能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协办单位:南山区经促局、宝安区经促局
承办单位:深圳市绿创人居环境促进中心
二、培训对象
1.南山区、宝安区万家企业、重点用能单位主要负责人;
2.企业能源管理(节能管理)负责人、技术人员;
3.企业设备管理负责人、技术人员;
4.企业能源管理体系负责人、内审员。
三、培训时间
报到时间 | 9月26日 08:30-09:30 |
培训时间 | 9月26日 09:30-17:00 |
9月27日 09:30-17:00 | |
9月28日 09:30-12:00 | |
考试时间 | 9月28日 14:00-16:00 |
四、培训地点
宝安区委党校综合楼二楼205教室
地址:宝安区新安二路104号。
五、培训内容
1.节能政策:节能法规及相关政策;
2.节能技术:合理用电技术,合理用热技术,合理用冷技术;
3.企业能源管理实务:电机能效提升,电机能效对标,企业“十三五”能源审计和节能规划,能源管理体系建设与认证,清洁生产审核;
4.案例分享:工业节能技术及案例研究。
六、培训证书
考试合格且学历、专业技术资格和工作年限均满足要求的将颁发广东省经信委统一印制的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负责人证书、能源管理员证书,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七、其他
1.本次培训由市经贸信息委统一安排,不收取培训费,每家企业报名人数限额5人。
2.考试采取闭卷形式。
3.请报名单位于9月21日下午17:00前将报名回执填写完整发送至邮箱:nszgb@szns.gov.cn,本次培训报名人数限定为100名,报满截止。
4.报名成功后电子邮箱将收到带有报名序号的备案表,需将备案表填写完整并打印。报到时需提交:备案表1份、大一寸彩照2张、身份证复印件1份、学位证或毕业证复印件1份、职称资格证书(初、中、高级工程师)复印件1份。
5.本次节能培训通过情况将作为企业节能考核、节能监察及节能补贴资金申请等参考指标,请各重点用能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郝爽 82875030 134****4512
林锦珊 82835771 159****5419
传 真:0755-82839409
Email :nszgb@szns.gov.cn
***:培训报名表.docx
南山区经济促进局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