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市第二中学后山其它孤石(典型危岩体)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珠香发改〔2019〕54号
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关于报送珠海市第二中学后山其它孤石(典型危岩体)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珠香城综函〔2019〕22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阅研究,同意珠海市第二中学后山其它孤石(典型危岩体)治理工程(项目代码:2019-440402-77-01-010873)的建设,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规模和内容
该项目位于香洲区第二中学后山,治理面积10万㎡,静态爆破石方量为5629㎡,建设机械施工便道1***1㎡、钢筋混凝土道路135㎡、人行便道146㎡、被动防护网1650㎡、拦石墙1***3.4㎡、导流槽***0m、浆砌石基座221㎡、锚杆挡土墙535m3、浆砌石挡土墙476m3、植被恢复3745㎡、应急预警系统1项(包括激光表面位移监测站5套、野外视频图像监测站6套、自动雨量监测站3套)及其他相关设施。
二、工程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总投资控制在1198.47万元以内。其中:建安工程费用922.0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87.***万元,预备费88.77万元。
资金来源:1198.47万元由财政资金统筹安排。
三、工程批复依据文件
(一)《研究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应急抢险联席会议纪要》(区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18〕95号)。
(二)珠海市香洲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办文处理表(编号:MSGB20192498)(关于取消珠海市第二中学后山其他孤石(典型危岩体)应急工程程序的请示)。
(三)2019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九届区政府47次常务会议,同意该项目建设,建设资金控制在1198.48万元以内。
四、要求和建议
(一)工程节能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44号令的要求,请按相关规定实施。
(二)请按国土、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办理项目有关手续,并以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三)请做好本项目“珠海市第二中学后山其他孤石(典型危岩体)治理工程”与“珠海市第二中学后山边坡崩塌(危岩体)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两个项目界面划分工作,明确交叉区域工程量的划分,并合理安排施工工序,避免重复建设。
(四)本项目为地质灾害项目,如发生崩塌等则对珠海市第二中学师生及周边居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产生严重威胁,请加快做好项目建设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五)该批复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珠海市香洲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