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香洲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专家库成员候选人的通知
为规范香洲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运作,促进香洲区创业投资基金的发展,根据《香洲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珠香府办〔2014〕15号)的文件精神,经区基金领导小组同意就筹建香洲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专家库,现面向社会征集科技类、证券类、会计类、法律法、评估类等各类行业学科带头人、高端投资管理团队主要骨干多名,作为专家库成员候选人。现通知如下:
一、报名截止日期
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18日。
二、报名资格
(一)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5年以上(含五年)工作经验。
(二)在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和成果,其从事的主要工作与本人专业专长高度相关且专业水准在所从事的领域中处于领先地位,在业内具有较高声望。
(三)从事法律、证券投资、财务咨询、资产评估、银行、保险和科技产学研等相关专业学科带头人、高端投资管理团队的主要骨干,包括从事生命科学和生物医学工程、电子科学和电子信息、现代通讯、光电子和光机电一体化、新能源和高效节能、生态科学和环保、材料科学和新材料、精细化工、金融保险、旅游会展、商贸物流、创意研发等行业的专家、学者和投资人。
(四)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犯罪记录。
三、专家库成员主要职责
(一)对引导基金受托管理机构提出的尽职调查报告及投资方案进行独立评审;
(二)对引导基金受托管理机构提出的基金退出方案进行独立评审;
(三)为区基金领导小组委托的其他投资项目决策咨询、经济发展政策规划等进行评审或提出意见建议。
四、报名材料
所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一)《香洲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专家库成员候选人报名表》(详见***1)。
(二)身份证、大一寸蓝底证件照2张及电子版。
(三)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人才证明证书。
(四)主要工作成绩、课题、成果、参与的成功项目及其职务成果鉴定证书等。
上述资料需提供加个人签名确认的复印件1份并验查原件。
五、资料报送
请于2015年9月18日前,将需提供的个人资料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香洲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xiaxun1314@163.com),同时报送1份A4幅面纸质材料至香洲区翠景路112号香洲区行政服务中心204。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洋、李婧。
联系电话:0756-2516563、150****8881。
香洲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