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市香洲区储备粮管理中心粮库灾后抢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珠香发统〔2017〕186号
香洲区储备粮管理中心:
你单位报来《关于报送香洲区储备粮管理中心粮库灾后抢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审阅研究,同意珠海市香洲区储备粮管理中心粮库灾后抢修工程的建设,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内容
该项目位于香洲区,对香洲区储备粮管理中心粮库进行灾后抢修及消防设备采购。改造内容包括粮库的屋面、外墙改造,屋面改造面积约5108.90㎡,其中南屏粮库约2588.90㎡,香洲粮库约2520.00㎡;香洲粮库外墙改造约2663.20㎡。
二、工程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总投资控制在152万元以内。
资金来源:152万元由香洲区财政统筹解决。
三、工程批复依据文件
《关于下达第二批救灾复产专项资金的通知》(珠香财函〔2017〕226号)。
四、要求和建议
(一)工程节能已经过评估和审查,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44号令的要求,并已办理登记备案,请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的内容实施。
(二)请按规划、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办理项目规划、用地有关手续,并以规划、国土部门批复为准。
(三)请按照《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的规定开展各项工作,按规定委托相应资质的单位开展初步设计,并编制工程总概算报我局审批。务必控制投资额,不得擅自突破。
(四)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开展项目相关工作,如办理概算审批、预算审批等。
(五)项目建设方案中关于屋面和墙面修复的做法,建议参照《珠海市建筑质量专项防治措施(2012年版)》的要求选取合适的施工工艺。
(项目编码:2017***********14318)
珠海市香洲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2017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