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制定实施珠海市香洲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珠海市《关于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意见》精神,积极培育和发展我区战略性新兴产业,近期《珠海市香洲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扶持办法)经香洲区委组织部、区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文体旅游局、区投资促进局联合印发,并于2012年1月1日起开始试行。
扶持办法设立专项资金以无偿补助、以奖代补两种扶持方式,重点扶持代表未来科技和产业发展方向的,我区具有优势的物联网、云计算、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和电子信息产业。申请专项资金产业项目的主体须为工商登记注册地址在香洲区,需办理国税登记注册的应在香洲区国税局登记注册的企业或高校、科研机构组成的联合体。
本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将重点扶持发展我区具有比较优势的物联网、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和信息产业,力争在重点领域实现突破,培育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抢占未来经济发展制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