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洲区城郊征地居民合作医疗动员会召开
2005年12月2日,珠海市香洲区城郊征地居民合作医疗动员会在香洲区政府318会议室召开。会议由香洲区政府副区长王玲萍同志主持,香洲区城郊征地居民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唐家湾镇、南屏镇、横琴镇、前山街道、湾仔街道分管领导、合作医疗办主任,以及开展合作医疗的社区居委会主任参加会议。市政府邓群芳副市长,市卫生局刘松青局长,香洲区政府张宜生区长等领导出席会议。
会议上,区合作医疗办公室汇报了合作医疗工作开展情况并对下阶段工作做了部署、安排,唐家湾镇介绍了开展征地居民合作医疗试点的具体做法和工作经验,王玲萍副区长代表香洲区政府同开展合作医疗工作的各镇(街)镇长(主任)签署了2006年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张宜生区长在会上做了动员讲话。
张宜生区长指出,建立城郊征地居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是新形势下香洲区委、区政府为切实解决城郊征地居民医疗保障问题,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举措,开展城郊征地居民合作医疗工作,能有效地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有利于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有利于维护城郊地区的社会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是一项“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今年6月份开始在唐家湾镇率先开展的城郊征地居民合作医疗工作,成效显著,受到了征地居民的普遍欢迎,为香洲区全面开展此项工作做了有益的探索,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张宜生区长强调,各镇、街要明确目标,强化措施,努力推进城郊征地居民合作医疗工作。一是要抓住宣传发动这一关键点,千方百计调动城郊征地居民“参加合作医疗”的积极性。通过宣传,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这项制度的建立,是党和政府为征地居民的利益着想,使他们打消顾虑,放心地参加合作医疗。二是要抓住资金筹措这个难点,确保合作医疗资金按时到位,各镇街要将合作医疗保障金的收缴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领导要带头包片,抓好居民合作医疗保障金的收缴;区直各有关部门要服从全区统一安排,切实加强工作调度和协调配合。此外,各镇街要落实对“参合”居民的补助,按照我区合作医疗保障金的筹资机制,区、镇街财政对于参加合作医疗的居民每人每年各补助30元,区财政正在2006年财政预算中予以安排,要求各镇街将合作医疗补助金纳入明年的财政预算。三是要抓住规范管理这个重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公开化、阳光下操作,让广大征地居民监督我们的工作。各镇街高度重视合作医疗工作,扎实开展,规范运作,努力实现全镇街参加合作医疗的城郊征地居民人口覆盖率达到90%以上的目标。
张宜生区长要求,各镇、街要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确保合作医疗工作顺利进行。一要加强领导,完善机构。各有关部门“一把手”必须亲自抓、负总责,各社区党支部、居委会领导和党员干部要带头行动,作出表率,确保这项工作按政策、按要求、按时限迅速展开。二要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各镇街要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宣传发动到位、任务落实到位,积极推进;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各镇街合作医疗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区财政部门要确保合作医疗补助金及时到位;纪检、监察、财政、审计部门要做好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严防贪污截留、挪用合作医疗资金现象的发生,确保多渠道筹集的合作医疗基金全部、公平、有效地用在参保居民身上。三要加强指导,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尤其是区合作医疗办公室一定要及时研究,正确指导。同时,各镇街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合作医疗工作的监管和督查,级级强化督导,层层抓好落实,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市政府邓群芳副市长在动员会上作了***。她指出,香洲区城郊征地居民合作医疗动员会召开的非常及时、必要,对香洲区委、区政府和市卫生局、市财政局等相关单位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表示感谢,并对香洲区城郊征地居民合作医疗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第一、要高度重视城郊征地居民合作医疗工作。第二、提高认识,确保各级政府财政投入。第三、强化管理,保证合作医疗资金规范使用。第四、加强领导,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在实处。第五、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广大征地居民积极参加合作医疗。
香洲区城郊征地居民合作医疗动员会的召开标志着合作医疗保障工作已经全面启动,届时全区近4万征地居民可以享受到“个人出资25元,年内住院报销7000元”的医疗保障,真正得到“小病门诊有优惠,大病住院有报销,重病政府有救济”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