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笋岗地区深业物流中心1205地块重点产业项目遴选方案的公示
罗湖区笋岗地区深业物流中心12-05地块位于笋岗街道梅园路北侧、深业物流中心开发建设用地东南侧,为解决辖区重大产业项目用地需求,我局制定了《笋岗地区深业物流中心12-05地块重点产业项目遴选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罗湖区创意总部大厦
二、意向用地单位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科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三、项目可行性研究
(一)必要性:
珠宝业是深圳市的传统优势产业,也是罗湖区的特色产业之一。深圳市黄金珠宝产业集聚基地位于罗湖区水贝-布心片区,汇聚超过3000家黄金珠宝生产经营单位,涵盖设计研发、生产加工、展示交易、品牌推广、检验检测等环节,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珠宝产业链。年产销值超1000亿元,销量占全国的50%以上。目前,罗湖区有21个珠宝类“中国驰名商标”,23个珠宝类“中国名牌”。产业智能化、品牌化、专业化和国际化是珠宝业未来的发展趋势。
深圳是装修装饰行业的发展高地,全国建筑装饰百强企业中深圳有65家。随着居民消费水平的逐步提高,人们对居住环境品质、装饰质量和档次提出更高的要求,对创意设计要求也越来越高,推动装修装饰行业水平向更高层次发展。
总部企业在深圳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总部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办公场地不足已成为制约总部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按照土地资源高效配置、科学规划、共赢发展的原则,结合市、区产业发展导向,综合企业经营情况、核心竞争力、未来发展趋势、产业带动作用等方面因素,建设罗湖区创意总部大厦具有重要意义。
(二)可行性:
罗湖区创意总部大厦的建设,将进一步加强创意型总部集聚,形成巨大的规模效应和产业带动效应,实现创意产业新一轮的快速发展,对罗湖区树立“精彩罗湖、创意高地”品牌具有重要战略意义。项目以创意总部办公、设计研发为核心,符合国家、省、市创意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预计年营业收入将超过80亿元,为地方政府创造年税收不低于2亿元,提供3000个以上就业岗位,集聚中高端专业人才,大幅提升行业竞争力,对推动深圳市和罗湖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三)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拟采用绿色建筑技术,按照垂直城市空间、高端商务办公研发中心的设计标准,打造成深圳市独有的创意总部企业商务办公空间,主要包括总部办公中心、结算中心、供应链金融及管理服务中心、产品研发中心、创意设计中心、品牌营销中心、展览展示平台、公共配套等。
(四)初步建设规模:
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为8671.8平方米,规划容积率为10.0,规划计容积率总建筑面积为86718平方米,其中包括13000平方米创新型产业用房,建成后由政府以建安成本价回购;3000平方米公交首末站,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不计容积率的地下商业面积2000平方米,由项目用地竞得者建设并按协议分配比例分证持有,作为公共配套服务用房,不得转让。具体指标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
四、产业准入条件
(一)项目名称:罗湖区创意总部大厦
(二)产业类型:文化创意产业之珠宝行业;装修装饰业
(三)主体资格要求:
1、竞买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竞买申请人应为在深圳市注册的企业法人,且企业实际经营主体须在深圳市内;
(2)竞买申请人应从事装修装饰业或珠宝行业8年以上;
(3)前三个会计年度每个竞买申请人每年的营业收入不少于20亿元且在本市的纳税总额(国、地税之和)(下同)不低于3000万元;
(4)珠宝行业竞买申请人须为A股上市企业,且取得深圳市总部经济企业认定;装修装饰行业竞买申请人须为行业内全国排名前十企业(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最新发布的“中国建筑装饰百强企业名单”为准)。
2、因罗湖区产业发展用地紧缺,本项目建设用地由3家企业联合竞拍、建设。联合竞买申请人须签署联合竞买协议书,明确三方出资比例、产权分割、项目建设职责以及承诺事项等内容。
(四)项目投入产出效率:
1、投产时间:通过挂牌方式取得用地后四年内建成投产;
2、投资强度:投资强度(单位土地面积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额)≥100,000元/平方米;
3、产出效率:用地产出(单位土地面积上的产值)≥700,000元/平方米;
4、节能环保:增加值能耗≤0.03吨标准煤/万元;
在经营生产过程中,粉尘、废气、废水、废渣、磁辐射污染、噪声等的排放和产生符合国家、省、市环保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标准和要求。
五、项目用地情况
(一)用地规模:规划用地面积8671.8平方米(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
(二)用地功能:新型产业用地(M0)
(三)建设规模: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为8671.8平方米,规划容积率为10.0,规划计容积率总建筑面积为86718平方米,其中包括13000平方米创新型产业用房,建成后由政府以建安成本价回购;3000平方米公交首末站,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不计容积率的地下商业面积2000平方米,由项目用地竞得者建设并按协议分配比例分证持有,作为公共配套服务用房,不得转让。具体指标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
(四)土地供应方式:挂牌出让
(五)期限:20年
(六)权利限制: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允许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合同地价与建筑物的残值之和。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之日起10年内不得转让或通过股权变更等方式变通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地下商业面积2000平方米由项目用地竞得者按协议分配比例分证持有,作为公共配套服务用房,不得转让。意向用地企业自行承诺: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之日起10年内企业注册地及税务登记地不变更到罗湖区以外的地区;项目用地竞得者自用建筑面积不少于自有产权面积的70%。
备注:用地规模、建筑规模、土地用途等最终以规划国土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要点为准。产业类型选自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94》。
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试行)》、《罗湖区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实施细则》、《罗湖区重点产业项目遴选办法》有关规定,现就该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2017年11月17日- 2017年11月23日)。在公示时间内,如对上述方案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将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市民也可登录浏览查询:
深圳政府在线(http://www.sz.gov.cn/)
深圳市罗湖区电子政务网(http://www.szlh.gov.cn/)
联系人:赖***,联系电话:25666309。
深圳市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