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组织召开全市河长制工作会议
9月29日下午,全市河长制工作会议在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6楼会议室召开,研究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全面深化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决策部署。市河长办主任刘嘉文副市长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市河长办常务副主任、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局长林粤海主持,各区河长制工作分管领导,市环保局、市市政和林业局、区河长办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由林粤海局长传达了省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通报了省总河长1号令有关要求,市环保局与市市政和林业局先后就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饮用水源保护区督查工作、污染源普查工作进展、黑臭水体整治和管网病害排查修复等工作进展作汇报。随后,市河长办汇报有关市总河长会议的筹备情况。
会议最后,刘嘉文副市长就我市全面深化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提出四个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河(湖)长制工作的紧迫感与责任感。要深刻认识到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贯彻***生态文明思想的政治要求,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再接再厉,把立足当前重点攻坚与着眼长远突出治本结合起来,提升治理与管护能力,进一步形成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坚决打好打赢碧水攻坚战。二是要压实责任,充分发挥河长制湖长制的制度优势。各级河长要切实肩负起河湖管理保护责任,统筹各方力量投入到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中。市、区河长办要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各部门协作联动,形成合力,确保河长制各项工作能够落地。三是要抓牢重点,推动我市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坚决执行省总河长令的部署,落实河长巡河、督查检查、信息上报等各项工作,大力推进河湖“五清”行动,持续组织开展入河排污口调查和整治、河湖“清四乱”等专项行动,同时全面铺开70条问题河涌的整治工作,全力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四是要市河长办要全力做好我市总河长会议筹备工作,各级河长、各区及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全力配合,确保会议顺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