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今年加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经费投入
为配合市第二届文明区的评选和全国、全省文化先进区的创建工作,我区于6月13日召开精神文明创建经费研究会议。会议对我区《2003年创建项目申请情况、审核意见及经费安排方案》进行了审议,并原则通过该经费安排方案。该方案除安排部分资金作为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的创建活动经费外,还对全区思想道德建设宣传教育、计划创建的28个文明社区健身乐园、全海花园文化墙和健身乐园、上步路通心岭120米文化长廊以及梅林一村的20米文化墙等15个项目的经费也作了相应安排。会议要求各有关单位在创建经费的安排、使用和检查过程中要遵循四个原则:一是创建经费的使用与开支要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认真审核;二是有关职能部门在经费的划拨上要多沟通多协调,防止重复拨款;三是创建项目应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力求少花钱、多办事,办实事、办好事;四是区文明办要严格监管创建经费的使用,保证专款专用,相关部门、街道、社区年终要对全年创建经费的使用情况汇总上报。(文明办 刘建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