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防办副主任梅运富主持召开人防工程建设会议
3月18日,市人防办副主任梅运富主持召开人防工程建设会议,会议专题研究贯彻落实广东省颁发的《关于明确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标准的通知》(粤人防[2010]23号)文件施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各行政区人防办、工程科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听取了各行政区工作情况汇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何涛科长就进一步贯彻落实23号文件进行了解释和说明,统一了认识,明确了标准;梅运富副主任作了指示。
会议讨论研究确定:一是工业园区、开发区中的员工宿舍,村(居)民自建自住房,居住小区中非住宅建筑物按会议明确的标准执行。二是物流仓库、文化创意产业园、学生宿舍和别墅等项目建设标准待请示省人防办批复后执行。三是明确了行政区易地建设审批权限。
梅运富强调,要认真贯彻省23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人防工程建设标准;要热心为企业服务,主动解决闲难;要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要认真总结,及时上报情况。(曹彦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