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吉中心小学宿舍楼加固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布吉街道中心小学,根据深龙发改〔2010〕603号文件,计划总投资为253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统贷。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土建改造工程、安装工程、室外排水工程及其它费用等。建设单位为区教育局,经公开招标,中标施工单位为汕头市潮阳第二建筑总公司,中标合同价为1 871 808.28元,设计单位为深圳市博艺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深圳市深龙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该工程于2010年6月开工,2011年1月竣工并交付使用,质量等级评定为合格。
二、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该工程造价在深圳市众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和建设单位结算审核的基础上进行审计,工程送审造价为2 422 802元,审计审定造价为2 323 662.29元,核减金额99 139.71元,核减率为4.09%。
三、工程财务审计情况
至审计时止,区教育局收到了该工程财政拨款1 700 000元。
四、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方面,基本执行了建设程序,工程资料齐全;在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方面,会计资料完整,所披露的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反映了本项目的建设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
五、存在问题
(一)多计工程造价99 139.71元。造价核减的主要原因是:1.建安费工程量及单价调整,核减金额75 481.65元。2.设计费按合同调整,核减金额8 794.94元。3.监理费按合同调整,核减金额14 863.12元。
(二)多付工程款7 658.06元。1.工程监理费审计审定造价为55 136.88元,实际该项已付工程款为56 000元,多付深圳市深龙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工程款863.12元。2.工程设计费审计审定造价为74 205.06元,实际该项已付工程款为81 000元,多付深圳市博艺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工程款6 794.94元。
(三)未按规定及时送审项目竣工决算。该工程已于2011年1月21日竣工验收,2012年2月报送审计,未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90日内报送审计。该行为与《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深龙府〔2008〕29号)第四十二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在60日内编制完成工程结算、竣工决算,报区发改部门委托审计部门审核,并应在90日内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区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的规定不符。
六、审计处理意见
(一)对多计工程造价99 139.71元的问题。根据审计署等六部委联合颁布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调整”的规定,该工程结算中多计工程造价99 139.71元应予以调减,以审计审定造价2 323 662.29元进行结算。
(二)对多付工程款7 658.06元的问题。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条例》第四十条“已签证多付工程款的,审计机关应当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收回或直接收缴”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及时分别向深圳市深龙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收回多付工程款863.12元;向深圳市博艺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收回多付工程款6 794.94元。
(三)对未按规定及时送审的问题。建设单位今后应加强对工程竣工决算送审的管理工作,及时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