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关于变更A9120313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许字0520060005号)内容公开展示的通告
A912-0313宗地位于龙华区观湖街道平安路与丰合路交汇处东北侧,用地单位为深圳市维斯顿多媒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斯顿公司”),已取得《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许字05-2006-0005号)。2020年,维斯顿公司按照《深圳市扶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产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管理规定》(深府办规[2019]6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办理规划容积调整,规划调整相关程序已完成。现用地单位来文申请变更该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原规划设计条件
1.用地单位:深圳市维斯顿多媒体有限公司;
2.地块编号:2005-00K-342;
3.用地项目名称:维斯顿多媒体(观澜)工业园;
4.建设用地面积:45078.18平方米;
5.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6.容积率:≤1.6;
7.建筑覆盖率:≤40%;
8.建筑间距:满足日照及消防间距要求;
9.建筑高度或层数:多层;
10.建筑面积:72100平方米,其中,工业厂房53850平方米,研发4350平方米,宿舍12350平方米,食堂1550平方米。如需建设备房或门卫室在总指标中扣减;
11.建筑退红线:各边≥9米;
12.机动车泊位数198辆;
13.室外地坪标高按小区详细规划,车辆出入口、给水、雨水、污水、中水、燃气、电源、通讯等接口均为相邻市政路。
备注:
1.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用地内如有小区路应无偿提供给社会使用。
二、变更后规划设计条件
1.项目名称:维斯顿多媒体(观澜)工业园;
2.用地单位:深圳市维斯顿多媒体有限公司;
3.用地性质:普通工业用地;
4.总用地面积:33590.67平方米;
5.容积率:≤5.18;
6.总建筑面积:173900平方米,其中,厂房142470平方米,商业400平方米,宿舍26080平方米,食堂155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350平方米,党群服务中心65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1000平方米,社区管理用房300平方米,公共充电站1100平方米;
7.建筑覆盖率:≤50%;
8.建筑高度:满足深圳市航空限高要求;
9.建筑间距:满足日照及消防间距要求;
10.建筑退线:一级≥6米;二级≥9米;
11.公共开放空间:应满足《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的规定;
12.室外地坪标高:结合周边道路和地块现状标高确定,车辆出入口、人行出入口均为周边市政道路,给水、雨水、污水、中水、燃气、电源、通讯等接口均为周边道路。
备注:
1.宗地号:A912-0620。
2.本宗地由A912-0313宗地调整而来,其余部分收为国有。
3.本地块总体布局以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定的总平面图为准。
4.本地块绿化覆盖>30%。
5.本地块建筑高度须满足深圳市航空限高要求,应同时综合考虑周边公建群及横坑水库等山水资源关系。
6.本地块建筑方案设计时需结合视线通廊及公共空间系统合理考虑建筑布局。
7.本地块应按规划落实用地面积不少于6580平方米绿化控制带,设置适合步行和游憩的街头绿地或广场空间,并塑造尺度宜人的界面,若出入口占用,则需向地块内拓宽补足。
8.本地块内需配置一处用地规模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社区体育活动场地。
9.本地块公共配套设施建成后须按规定移交政府。
10.本地块与东侧相邻的地块间可在地上和地下予以连接。
11.机动车泊位数:≥800辆,须按相关规定及规范设置充电桩。
12.该地块进入22号线推荐方案规划控制预警区249.79平方米,该地块围护结构锚索等施工措施构件禁止侵入轨道22号线推荐方案规划控制预警区。请市住建部门在办理《土石方、基坑支护工程施工许可证》、《桩基础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时给予支持落实。
13.本地块海绵城市建设管控指标不作强制性要求,需根据项目特点因地制宜落实海绵城市设施。
14.本地块位于地质灾害低易发区,用地单位须按危险性评估报告的结论采取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避免产生地质灾害隐患。
15.本地块建设应按照《深圳市绿色建筑设计导则》以及《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16.本地块须按照深圳市装配式建筑相关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满足《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
17.其余未标注事项应满足《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相关规划、技术规范及城市设计要求。
三、展示方式与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壹点楼
2.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平安路与丰合路交汇处东北侧
(二)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lh/
四、公示时间
为期10个自然日,自2021年2月10日至2021年2月19日止。
五、意见反馈
展示期间,任何人或单位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09),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1年2月19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规划设计要点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审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23335778
联系地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406室
***:1.项目用地区位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2021年2月10日
***
项目用地区位图.jpg
公众意见征询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