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部中心城区首期开发区域B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Ⅱ标段1主排河B2段防洪排涝工程及西城中央水系防洪排涝工程(南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西部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报来《关于报送“西部中心城区首期开发区域(B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Ⅱ)标段—1#主排河B2段防洪排涝工程及西城中央水系防洪排涝工程(南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珠西城委建字〔2014〕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内容
该工程包括B片区1#主排河B2段、中央水系南段、机场北路1#箱涵工程。
(一)1#主排河B2段设计长度约813m,具体实施长度约770m,渠道自身断面宽度40.0m,填土工程量约327346 m3。推荐方案采用放缓坡湿地生态断面,该断面保留渠道北侧现状地形不进行挖填,渠道南侧靠近市政道路,为满足道路软基处理要求,需在道路红线外侧预留25m宽反压护道,其标高与场地填土标高2.4m持平;为保证渠道边坡稳定及河道美观,防场地水土流失,渠道坡岸、渠道南侧6m、场地标高2.4m坡面及坡面下3m范围进行绿化。
(二)中央水系南段设计长度约1717m,具体实施长度约1440m,渠道自身断面宽度50.0m,填土工程量约949143 m3。推荐方案采用放缓坡湿地生态断面,该断面保留渠道北侧现状地形不进行挖填,渠道东西两侧靠近市政道路,为满足道路软基处理要求,需在道路红线外侧预留25m宽反压护道,其标高与场地填土标高2.4m持平;为保证渠道边坡稳定及河道美观,防场地水土流失,渠道坡岸、渠道南侧6m、场地标高2.4m坡面及坡面下3m范围进行绿化,
(三)机场北路1#箱涵位于1#主排河交机场北路处,采用5-8×4m钢筋混凝土结构,箱涵净宽43m,实施长度47m,高度4m。
二、防洪排涝标准
排洪渠防洪设计标准(年)为50年一遇,防洪工程等别为Ⅲ级。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工程总投资估算控制在15045万元内,其中建安工程费1200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218万元,预备费1322万元,征地及拆迁补偿费498万元(具体以国土部门核实为准)。项目建设资金由合作开发方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自筹解决。
四、批复依据的相关文件
《关于西部中心城区首期开发区域(B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Ⅱ)标段-1#主排河防洪排涝工程及西城中央水系防洪排涝工程(南段)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珠发改公〔2013〕129号)、《珠海市海洋农渔和水务局关于报送珠海市西部中心城区首期开发区域(B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Ⅱ)标段-1#主排河B2段防洪排涝工程及西城中央水系防洪排涝工程(南段)可研报告审查意见的函》(珠海农渔水函〔2014〕50号)、《关于西部中心城区首期开发区域(B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Ⅱ)标段-1#主排河防洪排涝工程及西城中央水系防洪排涝工程(南段)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珠金环建〔2013〕102号)、《关于西部中心城区首期开发区域(B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Ⅱ)标段-西城中央水系防洪排涝工程规划设计要点的复函》(珠规建金业函〔2013〕121号)、《珠海市海洋农渔和水务局关于审批西部中心城区首期开发区域(B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Ⅱ)标段-1#主排河防洪排涝工程及西城中央水系防洪排涝工程(南段)水土保持方案的复函》(珠海农渔水函〔2013〕495号)、《珠海市西部中心城区首期开发区域(B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Ⅱ)标段方案设计涉水专项审查会纪要》(市海洋农渔和水务工作会议纪要第7号)、《关于西部中心城区首期开发区域(B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Ⅱ)标段-1﹟主排河B2段防洪排涝工程及西城中央水系防洪排涝工程(南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意见》(珠评审〔2014〕24号)。
五、下阶段工作建议
(一)排洪渠与机场北路相交采用箱涵形式需全面破除现状道路,势必影响机场北路的交通运行,所报方案未征求相关主管部门意见,且与远期城市轨道交通预留线位在基础部位存在矛盾性。建议你单位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进一步完善工程方案,同时建议在下阶段对桥涵基础处理方案作进一步的经济技术分析和比选,控制投资。
(二)由于本阶段未做详细地质勘查,排洪渠软基处理相关数据不确定,建议下阶段结合“详勘报告”及场地沉降再做相关数据的计算(本次暂按申报的《工可报告》数据计算),优化软基处理方案及填土标高,以利于节约工程投资。
(三)建议尽快编报西部中心所在的排水区域排水专项规划及《西部中心城区市政工程专项规划—防洪工程规划》,作为该区域涉水工程的规划指导性文件。
六、其它
接文后,请按《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规定开展各项工作,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开展初步设计,进一步优化方案,并编制项目概算报我局审核。务必控制投资,不得擅自突破。项目开工建设前必须落实建设资金等相关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其他事项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4年3月17日
(联系人:焦佳节,联系电话:2538301、136****3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