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市政府政策研究室)选调公务员公告
我中心是市政府直属正局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因工作需要,拟面向全国公开选调5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拟任职位
(一)选调范围
全国副省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在编在职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二)拟任职位
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市政府政策研究室)主任科员及副主任科员职位。
二、基本条件和资格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经济学、管理学(含公共管理)、社会学、法学专业方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从事政策研究或综合写作工作2年及以上,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写作能力,能胜任政策调研和综合文稿起草工作。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不接受现场报名。以邮寄材料方式报名,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1)报名登记表(深圳政府在线www.sz.gov.cn);(2)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复印件;(3)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发表的文稿2篇;(4)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
2.报名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2111房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市政府政策研究室)。邮政编码:518035。联系电话:0755-82101096、82108224、82101166。传真:0755-82101096。
3.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1年11月18日,以报名邮戳为准。
4.对通过预审的,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市政府政策研究室)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
(二)统一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地点设在深圳。
(三)考察
符合考察条件的,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市政府政策研究室)组织考察工作。
(四)讨论决定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市政府政策研究室)党组研究决定拟选调人选。
(五)任前公示
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
(六)办理调动手续
获准选调的,按我市统一规定程序办理聘任制公务员调动手续,并在深圳政府在线公布选调结果。未获选调的,不另行通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市政府政策研究室)负责解释。
***: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市政府政策研究室)报名登记表
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深圳市人民政府政策研究室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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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市政府政策研究室)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