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关于西乡中心地区法定图则1102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A104-0012宗地于1993年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用地面积为3277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用地单位为深圳平洲水产有限公司。因与规划道路用地和已出让用地冲突,A104-0012宗地面积调整为16389平方米。现深圳平洲水产有限公司申请调整A104-0012宗地剩余16389平方米用地的法定图则,该事项涉及[西乡中心地区]法定图则11-02地块规划调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申请规划调整用地位于宝源路和悦和路交界处南侧,用地面积为16389平方米,该用地在[西乡中心地区]法定图则中规划功能为道路用地和工业用地,其中道路用地1543平方米,为规划宝润路用地;工业用地14846平方米,在11-02地块中,11-02地块面积为14931平方米,容积率为“——”,备注“依据政府批件,未来如改变用地功能或提高开发强度,需完善相关规划和用地审批手续”。
二、贡献用地情况
用地单位需无偿向政府提供用地2593平方米,其中1543平方米为规划宝润路用地,以确保规划道路的实施;其余1050平方米用地位于悦和路和宝润路交界处东侧,作为社区公共活动场地。另,从优化用地边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角度出发,将11-02地块东北侧未在A104-0012宗地范围内的85平方米边角用地纳入深圳平洲水产有限公司的用地范围,即用地单位实际贡献用地面积为2508平方米。
三、规划调整情况
拟将[西乡中心地区]法定图则11-02地块重新划分为11-02-01和11-02-02两个地块,其中11-02-01地块面积为13881平方米,规划功能为“新型产业用地(M0)”,容积率 “6.0”,备注“11-02-01和11-02-02地块统一规划,提供不少于2200平方米的公共开敞空间”;11-02-02地块面积为1050平方米,规划功能为“公共绿地(M1)”,备注“11-02-01和11-02-02地块统一规划,提供不少于2200平方米的公共开敞空间”。
四、公示地点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
地址: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
3、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民二路108号
4、项目现场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宝源路和悦和路交界处南侧
五、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5年7月18日至2015年8月16日止。
六、意见反馈
在公示时间内,如对上述变更事项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将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供市民浏览查询: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http://www.szpl.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
http://ba.szpl.gov.cn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27812532 传真:27800591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
201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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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乡中心地区]法定图则11-02地块规划调整前、后示意图.docx